《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024-04-22 09:00:00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作者: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 220 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化工园区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2] 466号)要求,我委委托自治区城 (略) 开展《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5月21日。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若公众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联系人:苏林芝,电话:0773-*。邮箱:*@*ttp://**,地址: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榕大道1号。
一、规划范围
依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 号)文件精神,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面积为99.9442公顷,其范围东至银 (略) ,西至 (略) ,南至 (略) , (略) 。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一)规划定位
构建以医药、专用化学品、精细化工等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绿色化工产业体系。
(二)规划目标
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百亿产业园”,规划分两步走,到2025年,实现化工产业产值5亿元;2035年,实现化工产业产值100亿元。
三、产业规划
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绿色化、高端化为引领,紧抓化工产业转移、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RCEP 生效”等机遇,遵循原料产品项目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充 (略) 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需求,挖掘东盟对化工产品潜在需求,构建以医药、专用化学品、精细化工等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绿色化工产业体系。将绿色化学产业园打造成广西特色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成区域重要的专用化学品产业发展基地、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基地。
(一)精细化工
(略) 青蒿素及其衍生物、抗生素及其中间体、氧化铁系颜料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发展医药及中间体产业链; (略) 子午轮胎、汽车等产业,发展功能合成材料及助剂、功能性膜材料、涂料和颜料等产业链,改造提升精细化工产业,力争到2035年实现产值55亿元。
(二)专用化学品
聚焦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和趋势,重点发展电子封装材料、超净高纯试剂、PCB 板材及配套化学品、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力争到 2035 年实现产值45亿元。
四、用地布局规划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99.9442公顷。
(一)工矿用地
产业园区中规划工矿用地面积69.358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9.40%,均为三类工业用地。
(二)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1.487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9.57%,其中, (略) 用地面积19.563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9234公顷,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三)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41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42%。其中排水用地为5.0964公顷,为污水处理厂,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065公顷,为事故应急池用地。
(四)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682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68%,均为防护绿地。
五、综合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略) 等级,依据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 (略) 、 (略) 、 (略) (略) 四个等级。
(二)危 (略) 运输通道
规划危 (略) 运输通道分为主要通道、次要通道、疏散备用通道。
主要通道:依托产 (略) 设置,连接产业 (略) 片区并承担主要对外交通的危险物品运输通道。
次要通道:依托产 (略) 设置,主要连接产业园内部各个片区的危险物品运输。
疏散备用通道:作为突发紧急状态的危险物品运输疏散通道。
原则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仅允许在主要通道和次要通道上通行,若主要通道、次要通道不能通达企业化工园区。
(三)危险物品车辆停车场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一处公共危险物品车辆停车场布局于西面入口处,方便于产业园区就近使用。规划用地面积1.9234公顷。
各企业应设自有停车场,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设置不少于2个危险物品车辆停车位,停车位应满足设施、环保、消防安全。
六、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园区进驻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容积率大于等于0.6,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容积率大于等于0.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容积率大于等于1.1,建筑系数在35--40%以上,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
附图:用地布局图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0日
《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024-04-22 09:00:00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作者: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 220 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化工园区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2] 466号)要求,我委委托自治区城 (略) 开展《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5月21日。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若公众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联系人:苏林芝,电话:0773-*。邮箱:*@*ttp://**,地址: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榕大道1号。
一、规划范围
依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 号)文件精神,桂林经开区绿色化学产业园面积为99.9442公顷,其范围东至银 (略) ,西至 (略) ,南至 (略) , (略) 。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一)规划定位
构建以医药、专用化学品、精细化工等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绿色化工产业体系。
(二)规划目标
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百亿产业园”,规划分两步走,到2025年,实现化工产业产值5亿元;2035年,实现化工产业产值100亿元。
三、产业规划
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绿色化、高端化为引领,紧抓化工产业转移、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RCEP 生效”等机遇,遵循原料产品项目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充 (略) 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需求,挖掘东盟对化工产品潜在需求,构建以医药、专用化学品、精细化工等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绿色化工产业体系。将绿色化学产业园打造成广西特色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成区域重要的专用化学品产业发展基地、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基地。
(一)精细化工
(略) 青蒿素及其衍生物、抗生素及其中间体、氧化铁系颜料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发展医药及中间体产业链; (略) 子午轮胎、汽车等产业,发展功能合成材料及助剂、功能性膜材料、涂料和颜料等产业链,改造提升精细化工产业,力争到2035年实现产值55亿元。
(二)专用化学品
聚焦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和趋势,重点发展电子封装材料、超净高纯试剂、PCB 板材及配套化学品、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力争到 2035 年实现产值45亿元。
四、用地布局规划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99.9442公顷。
(一)工矿用地
产业园区中规划工矿用地面积69.358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9.40%,均为三类工业用地。
(二)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1.487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9.57%,其中, (略) 用地面积19.563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9234公顷,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三)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41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42%。其中排水用地为5.0964公顷,为污水处理厂,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065公顷,为事故应急池用地。
(四)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682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68%,均为防护绿地。
五、综合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略) 等级,依据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 (略) 、 (略) 、 (略) (略) 四个等级。
(二)危 (略) 运输通道
规划危 (略) 运输通道分为主要通道、次要通道、疏散备用通道。
主要通道:依托产 (略) 设置,连接产业 (略) 片区并承担主要对外交通的危险物品运输通道。
次要通道:依托产 (略) 设置,主要连接产业园内部各个片区的危险物品运输。
疏散备用通道:作为突发紧急状态的危险物品运输疏散通道。
原则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仅允许在主要通道和次要通道上通行,若主要通道、次要通道不能通达企业化工园区。
(三)危险物品车辆停车场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一处公共危险物品车辆停车场布局于西面入口处,方便于产业园区就近使用。规划用地面积1.9234公顷。
各企业应设自有停车场,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设置不少于2个危险物品车辆停车位,停车位应满足设施、环保、消防安全。
六、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园区进驻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容积率大于等于0.6,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容积率大于等于0.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容积率大于等于1.1,建筑系数在35--40%以上,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
附图:用地布局图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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