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宇轩硅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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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宇轩硅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4日至 2024年06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 (略) 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白云区人 (略) 13号2栋6层厂房(自编号为C栋及D栋)的首层部分区域,总建筑面积1778m2,从事硅胶安抚奶嘴、硅胶奶嘴、塑料盒、硅胶吸管配件、指套牙刷、乳头护垫的生产。项目使用包括15台硅胶机、6台注塑机、1台混料机、1台碎料机、2台空压机、2个硫化烤箱、3台冷却塔、3台火花机、3台CNC、1台车床、5台铣床、4台磨床、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生产及配套设备;使用聚*烯(PP)颗粒、色粉、食品级的液态硅胶(A组分与B组分)、色浆、润滑油、纸箱、包装袋、模具、火花机油、切削油等原辅材料;塑料产品采用混料、注塑、质验、包装等生产工序,硅胶产品采用混料、注射成型、质验、加热硫化、打孔、包装等生产工序,年产塑料盒*个、硅胶安抚奶嘴*个、硅胶奶嘴*个、硅胶吸管配件*个、指套牙刷*个、乳头护垫*个。项目设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范措施
(一)项目注塑废气经设在产污工位的圆形平口(有边)集气罩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射成型废气经设在产污工位的圆形平口(有边)集气罩收集;加热硫化工序在密闭的烤箱内进行,硫化废气经与烤箱排气口直接连接的集气管收集,以上收集到的废气汇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塑料生产的投料、混料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模具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及挥发性有机废气均在生产区域呈无组织排放。
(二)项目定期更换的废气处理喷淋废水交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间接冷却废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更 (略) (略)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为日间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南侧,并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生产;一般包装废弃物料交由回收单位处理;硅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不沾油类物的金属沉渣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原料桶(液体硅胶、色浆)定期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及沉渣、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含油金属碎屑、废火花机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气: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排放标准;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废水:项目外排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较严者。
(三)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4日至 2024年06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 (略) 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白云区人 (略) 13号2栋6层厂房(自编号为C栋及D栋)的首层部分区域,总建筑面积1778m2,从事硅胶安抚奶嘴、硅胶奶嘴、塑料盒、硅胶吸管配件、指套牙刷、乳头护垫的生产。项目使用包括15台硅胶机、6台注塑机、1台混料机、1台碎料机、2台空压机、2个硫化烤箱、3台冷却塔、3台火花机、3台CNC、1台车床、5台铣床、4台磨床、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生产及配套设备;使用聚*烯(PP)颗粒、色粉、食品级的液态硅胶(A组分与B组分)、色浆、润滑油、纸箱、包装袋、模具、火花机油、切削油等原辅材料;塑料产品采用混料、注塑、质验、包装等生产工序,硅胶产品采用混料、注射成型、质验、加热硫化、打孔、包装等生产工序,年产塑料盒*个、硅胶安抚奶嘴*个、硅胶奶嘴*个、硅胶吸管配件*个、指套牙刷*个、乳头护垫*个。项目设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范措施
(一)项目注塑废气经设在产污工位的圆形平口(有边)集气罩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射成型废气经设在产污工位的圆形平口(有边)集气罩收集;加热硫化工序在密闭的烤箱内进行,硫化废气经与烤箱排气口直接连接的集气管收集,以上收集到的废气汇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塑料生产的投料、混料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模具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及挥发性有机废气均在生产区域呈无组织排放。
(二)项目定期更换的废气处理喷淋废水交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间接冷却废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更 (略) (略)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为日间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南侧,并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生产;一般包装废弃物料交由回收单位处理;硅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不沾油类物的金属沉渣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原料桶(液体硅胶、色浆)定期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及沉渣、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含油金属碎屑、废火花机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气: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排放标准;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废水:项目外排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较严者。
(三)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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