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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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蒲县户籍的人员。

2.持有蒲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蒲县籍人员。

3.驻蒲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蒲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第一批:**日8:00—4月26日17:00。

第二批:**日8:00—6月28日17:00。

第三批:**日8:00—9月25日17:00。

(二)体检

第一批:**日—5月08日。

第二批:**日—7月08日。

第三批:**日—10月15日。

地点: (略) (体检表见附件1、附件2,自行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与网报同版照片)。体检需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费用自理。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 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日8:00—5月09日18:00。

第二批:**日8:00—7月10日18:00。

第三批:**日8:00—10月18日18:00。

(四)网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报名流程。

①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 (略) 教育局”。

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蒲县教育科技局”。

③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五、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证书发放。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将能收到证书的详细地址(与档案袋、蒲县政务服务网填写地址保持一致)、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待认定工作完成后,审批局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通过EMS邮寄发放给申请人。发放时间请随时关注蒲县政务服务网公告。

如因填写信息不准引起的证书发放不到位或遗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蒲县政务服务网(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蒲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驻蒲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临汾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略) 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6)身体条件材料

《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 (略)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 (略) 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材料要求:经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信息与蒲县政务服务网上传原件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上传资料务必准确真实清晰,凡是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导致不能按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八、注意事项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携带1份牛皮纸档案袋,并将以上资料统一封装提交。

现场确认地点: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蒲县昌平大街66号三楼 )社会民生审批股窗口。

咨询电话:0357-*





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附件1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籍贯

现住所

联系电话

既 往病史

本人签字:

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裸眼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 色 力

眼 病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医师意见

签名

耳 疾

嗅 觉

鼻及鼻窦

医师意见

签名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医师签名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医师意见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血 压

医师意见

签名

心脏及血管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B超)

其 他

神经及精神

妇科检查

滴 虫

念 球菌

医师签名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肝功

血糖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略)

意 见

(略)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3.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附件2


(略)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籍贯

现住所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

本人签字:

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裸眼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 色 力

眼 病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医师意见

签名

耳 疾

嗅觉

鼻及鼻窦

医师意见

签名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医师签名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医师意见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说明: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




血 压

医师意见

签名

心脏及血管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B超)

其 他

神经及精神

其他

妇科检查

医师签名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肝功

血糖

其 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略)

意 见

(略) 公章

年 月 日

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蒲县户籍的人员。

2.持有蒲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蒲县籍人员。

3.驻蒲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蒲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第一批:**日8:00—4月26日17:00。

第二批:**日8:00—6月28日17:00。

第三批:**日8:00—9月25日17:00。

(二)体检

第一批:**日—5月08日。

第二批:**日—7月08日。

第三批:**日—10月15日。

地点: (略) (体检表见附件1、附件2,自行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与网报同版照片)。体检需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费用自理。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 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日8:00—5月09日18:00。

第二批:**日8:00—7月10日18:00。

第三批:**日8:00—10月18日18:00。

(四)网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报名流程。

①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 (略) 教育局”。

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蒲县教育科技局”。

③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五、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证书发放。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将能收到证书的详细地址(与档案袋、蒲县政务服务网填写地址保持一致)、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待认定工作完成后,审批局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通过EMS邮寄发放给申请人。发放时间请随时关注蒲县政务服务网公告。

如因填写信息不准引起的证书发放不到位或遗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蒲县政务服务网(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蒲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驻蒲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临汾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略) 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6)身体条件材料

《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 (略)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 (略) 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材料要求:经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信息与蒲县政务服务网上传原件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上传资料务必准确真实清晰,凡是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导致不能按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八、注意事项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携带1份牛皮纸档案袋,并将以上资料统一封装提交。

现场确认地点: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蒲县昌平大街66号三楼 )社会民生审批股窗口。

咨询电话:0357-*





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附件1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籍贯

现住所

联系电话

既 往病史

本人签字:

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裸眼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 色 力

眼 病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医师意见

签名

耳 疾

嗅 觉

鼻及鼻窦

医师意见

签名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医师签名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医师意见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血 压

医师意见

签名

心脏及血管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B超)

其 他

神经及精神

妇科检查

滴 虫

念 球菌

医师签名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肝功

血糖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略)

意 见

(略)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3.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附件2


(略)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籍贯

现住所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

本人签字:

以上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裸眼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

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 色 力

眼 病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医师意见

签名

耳 疾

嗅觉

鼻及鼻窦

医师意见

签名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医师签名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医师意见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说明:1.即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2.参加体检者,检查当日须空腹。




血 压

医师意见

签名

心脏及血管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B超)

其 他

神经及精神

其他

妇科检查

医师签名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肝功

血糖

其 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略)

意 见

(略)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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