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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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沛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在县委、 (略) 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务局认真学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水务事业发展的大局,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着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建设,强化水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为载体,立法制规推进有序,政策研究突破有为,“放管服”持续深入,法治水利建设推进有力,为沛县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水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水资源保障得到新加强,水务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略) 建设质量,完成“ (略) ”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各单位、各部门协调对接,不断完善调整相关职能单位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全面做好服务工作。

全面提升监管质量。不断深化“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制订审查工作细则,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水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 (略) 建设。2023年以来共审批129项许可项目,其中涉排水项目77项,水土保持项目44项,涉河项目8项。对需要论证的项目全部进行论证,依法审批,在 (略) 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执法视频记录、文书制作电子化,完善执法卷宗立卷标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做到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说理式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执法程序规范有序。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有序;健全审核制度,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法治化

积极探索建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水务局聘请了邢文强、孙青两位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全县水务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务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务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管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水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2023年以来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0余起,除即时整改的外,实施行政处罚26起,共处罚款17余万元。联合沛、微两县公安局和属地政府等开展联合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确保湖区安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水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在行政许可、登记发证、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完善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化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改进行政调解方式,增强行政调解效力。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及时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保障机制,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依法处理各类涉访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略) 上受理信访制度,实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办。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大力推动水务系统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法律、法规学。尤其注重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 (略) 执法培训班,增强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加大执法案件的研讨,分析案情,研究解决方案,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我局累计投稿80余篇,真正做到了月月上报水务法治信息,法治信息件件上报,实现法制信息上报标准化。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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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在县委、 (略) 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务局认真学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水务事业发展的大局,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着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建设,强化水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为载体,立法制规推进有序,政策研究突破有为,“放管服”持续深入,法治水利建设推进有力,为沛县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水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水资源保障得到新加强,水务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略) 建设质量,完成“ (略) ”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各单位、各部门协调对接,不断完善调整相关职能单位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全面做好服务工作。

全面提升监管质量。不断深化“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制订审查工作细则,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水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 (略) 建设。2023年以来共审批129项许可项目,其中涉排水项目77项,水土保持项目44项,涉河项目8项。对需要论证的项目全部进行论证,依法审批,在 (略) 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执法视频记录、文书制作电子化,完善执法卷宗立卷标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做到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说理式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执法程序规范有序。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有序;健全审核制度,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法治化

积极探索建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水务局聘请了邢文强、孙青两位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全县水务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务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务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管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水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2023年以来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0余起,除即时整改的外,实施行政处罚26起,共处罚款17余万元。联合沛、微两县公安局和属地政府等开展联合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确保湖区安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水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在行政许可、登记发证、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完善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化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改进行政调解方式,增强行政调解效力。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及时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保障机制,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依法处理各类涉访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略) 上受理信访制度,实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办。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大力推动水务系统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法律、法规学。尤其注重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 (略) 执法培训班,增强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加大执法案件的研讨,分析案情,研究解决方案,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我局累计投稿80余篇,真正做到了月月上报水务法治信息,法治信息件件上报,实现法制信息上报标准化。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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