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胜威塑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塑料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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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胜威塑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塑料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套塑料桶项目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 (略) 15号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略) 成立于2010年, (略) 武清区京滨工 (略) 15号,主要从事塑料桶的生产制造,现年生产塑料桶*套。 (略) 场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套塑料桶项目,本项目原料为聚*烯颗粒、色母、UV油墨、稀释剂等,通过注塑、印刷等工艺生产塑料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产塑料桶*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气:①本项目注塑机注射口处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和开模处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气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③粉碎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3排放。根据分析可知,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次扩建无新增外排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和环保风机等。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优选低噪设备,安装减振设施等降低噪声。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交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和废稀释剂桶、废含油棉纱、废机油、废机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024年6月4日--2024年 6月1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套塑料桶项目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 (略) 15号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略) 成立于2010年, (略) 武清区京滨工 (略) 15号,主要从事塑料桶的生产制造,现年生产塑料桶*套。 (略) 场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套塑料桶项目,本项目原料为聚*烯颗粒、色母、UV油墨、稀释剂等,通过注塑、印刷等工艺生产塑料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产塑料桶*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气:①本项目注塑机注射口处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和开模处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气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③粉碎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5m高排气筒P3排放。根据分析可知,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次扩建无新增外排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和环保风机等。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优选低噪设备,安装减振设施等降低噪声。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交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和废稀释剂桶、废含油棉纱、废机油、废机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024年6月4日--2024年 6月1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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