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学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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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学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4年6月至7月,高考、中考和学考将相继举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考试期间我县将对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考试类型

考试时间

考点设置

高考

6月7日至10日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海盐县理工学校(6月7日1天)

中考

6月22日至23日

武原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行知中学、沈荡中学、百步中学、通元中学、滨海中学

学考

7月6日至7日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

二、管控时段和管控范围

考试类型

管控时段

管控范围

高考

6月6日19:00至10日16:40

考点及备考学校周围300米范围内区域、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中考

6月21日19:00至23日18:00

学考

7月5日19:00至7日15:30

三、管控要求

以上管控时段和管控范围内,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噪声污染管控规定:

1.禁止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夜间作业;禁止有噪声污染的室内外装修、机械加工以及渣土运输、货物装卸等作业。

2.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车载喇叭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有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健身、广场舞和集会等活动;禁止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

3.禁止在学校及考点周边路段摆摊设点。

4.禁止在可能挖断电力、网络、供水管线的地面开挖作业,确保考点水电供应和网络畅通。

5.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6.所有机动车辆和船只在考点管控范围内禁鸣喇叭,船舶 (略) 内河禁航规定。

7.加强外语听力考试时段噪声特别管控,6月8日下午14:30至16:00、6月23日下午15:50至16:50时段,全县城区和中考考点所在镇街范围内禁止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鸣笛、燃放烟花爆竹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活动。

8.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选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洒水车、雾炮车等特种车辆考试期间禁止在考点周边鸣笛、报警。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综合执法局为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12345政务热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

希望各 (略) 民顾全大局,本着为广大考生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确保国家教育考试顺利进行。同时,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主要交通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考场将启用考试屏蔽系统,通讯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周边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基站扇区进行降频处理,届 (略) 民的交通出行和通讯带来一定影响, (略) 民谅解。

海盐县人民政府

**日

2024年6月至7月,高考、中考和学考将相继举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考试期间我县将对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考试类型

考试时间

考点设置

高考

6月7日至10日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海盐县理工学校(6月7日1天)

中考

6月22日至23日

武原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行知中学、沈荡中学、百步中学、通元中学、滨海中学

学考

7月6日至7日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

二、管控时段和管控范围

考试类型

管控时段

管控范围

高考

6月6日19:00至10日16:40

考点及备考学校周围300米范围内区域、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中考

6月21日19:00至23日18:00

学考

7月5日19:00至7日15:30

三、管控要求

以上管控时段和管控范围内,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噪声污染管控规定:

1.禁止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夜间作业;禁止有噪声污染的室内外装修、机械加工以及渣土运输、货物装卸等作业。

2.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车载喇叭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有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健身、广场舞和集会等活动;禁止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

3.禁止在学校及考点周边路段摆摊设点。

4.禁止在可能挖断电力、网络、供水管线的地面开挖作业,确保考点水电供应和网络畅通。

5.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6.所有机动车辆和船只在考点管控范围内禁鸣喇叭,船舶 (略) 内河禁航规定。

7.加强外语听力考试时段噪声特别管控,6月8日下午14:30至16:00、6月23日下午15:50至16:50时段,全县城区和中考考点所在镇街范围内禁止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鸣笛、燃放烟花爆竹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活动。

8.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选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洒水车、雾炮车等特种车辆考试期间禁止在考点周边鸣笛、报警。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综合执法局为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12345政务热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

希望各 (略) 民顾全大局,本着为广大考生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确保国家教育考试顺利进行。同时,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主要交通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考场将启用考试屏蔽系统,通讯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周边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基站扇区进行降频处理,届 (略) 民的交通出行和通讯带来一定影响, (略) 民谅解。

海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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