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瑞科 (略) 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在泰州医药 (略) 20号利用26栋标准厂房9979.93平方米,建设BFA01佐剂的核心原材料MPL的发酵、纯化、冻干生产车间;BFA01佐剂原液生产车间;BFA01佐剂/带疱制剂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BFA01佐剂所需的MPL干粉*剂的生产能力以及BFA01佐剂/带状疱疹疫苗*剂的分装冻干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26栋称量配制、MPL生产、BFA01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醇、二氯*烷、三氯*烷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醇、二氯*烷、三氯*烷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和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一级酸喷淋塔+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8栋称量配制、BFA01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3#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9栋检验过程产生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经SDG酸性废气吸附装置+现有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4#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要求,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和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一级酸喷淋塔+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5#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醇、二氯*烷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三氯*烷、硫酸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 ,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26栋和28栋废水经26栋新建4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29栋废水经29栋现有2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长江。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卫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瑞科 (略) 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并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链接为:链接:
http://**-1y7OaibwW2XMVNw;
提取码:licy。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科 (略) ,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052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苏州工业 (略) 318号。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瑞科 (略)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瑞科 (略) 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在泰州医药 (略) 20号利用26栋标准厂房9979.93平方米,建设BFA01佐剂的核心原材料MPL的发酵、纯化、冻干生产车间;BFA01佐剂原液生产车间;BFA01佐剂/带疱制剂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BFA01佐剂所需的MPL干粉*剂的生产能力以及BFA01佐剂/带状疱疹疫苗*剂的分装冻干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26栋称量配制、MPL生产、BFA01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醇、二氯*烷、三氯*烷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醇、二氯*烷、三氯*烷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和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一级酸喷淋塔+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8栋称量配制、BFA01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3#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9栋检验过程产生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经SDG酸性废气吸附装置+现有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4#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要求,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和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一级酸喷淋塔+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5#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氨、氯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醇、二氯*烷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三氯*烷、硫酸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 ,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26栋和28栋废水经26栋新建4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29栋废水经29栋现有2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长江。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卫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瑞科 (略) 创新型疫苗佐剂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并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链接为:链接:
http://**-1y7OaibwW2XMVNw;
提取码:licy。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科 (略) ,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052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苏州工业 (略) 318号。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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