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游度假区有限责任公司天山九龙谷居民饮用水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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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游度假区有限责任公司天山九龙谷居民饮用水厂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 (略) 天山九龙谷居民饮用水厂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大黄山煤矿南侧

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 (略)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

本项目建设60台单机容量6.7M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配套建设送出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覆以防尘网,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项目施工期依托兴森煤业现有职工和办公楼,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沉淀池排泥水及滤池反冲洗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于净水工艺,不得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作为肥料及时清运处理。表层土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使用。施工弃土优先用于场地平整,施工生产废料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项目施工期依托兴森煤业现有职工和办公区,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过滤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絮凝沉淀池、过滤池产生的污泥由排泥系统排出,经板框压滤脱水处置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聚氯化铝、聚*烯酰胺和食盐使用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于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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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 (略) 天山九龙谷居民饮用水厂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大黄山煤矿南侧

新疆天山九龙谷国际旅 (略)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

本项目建设60台单机容量6.7M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配套建设送出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覆以防尘网,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项目施工期依托兴森煤业现有职工和办公楼,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沉淀池排泥水及滤池反冲洗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于净水工艺,不得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作为肥料及时清运处理。表层土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使用。施工弃土优先用于场地平整,施工生产废料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项目施工期依托兴森煤业现有职工和办公区,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过滤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絮凝沉淀池、过滤池产生的污泥由排泥系统排出,经板框压滤脱水处置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聚氯化铝、聚*烯酰胺和食盐使用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于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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