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再发贵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再发贵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河南再 (略) 年产*吨再生工业硅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鹤山区现代物流园区内 | |||
建设单位: | 河南再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河南再 (略) (略) 鹤山区鹤山区现代物流园区内,不新增用地,在原厂区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中心坐标为E:114 度 11分 8.520 秒,N: 35 度 57分 39.812 秒。该项目西北侧为 (略) ,西南与东南侧为空地,东北侧紧邻军鹤线。经现场勘查,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南30m处的羑河。本项目南侧146m为东马驹河村,西南侧235m为中马驹河村,西侧490m为西马驹河村,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仅是前端回收企业处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获得的晶体硅,不处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硅泥/硅粉——粉碎/烘干—上料—熔融—浇铸—扒渣—破碎—再生工业硅处理—检验。主要设备有:中频感应熔炼炉、冷却塔、电柜电容、粉碎机、破碎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硅泥烘干产生燃烧废气和粉尘废气;上料、熔融、浇铸产生颗粒物废气;晶体硅粉碎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烘干和燃烧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硅上料、熔融、浇铸、破碎、粉碎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其他炉窑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 (略) 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河南再 (略) 年产*吨再生工业硅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鹤山区现代物流园区内 | |||
建设单位: | 河南再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河南再 (略) (略) 鹤山区鹤山区现代物流园区内,不新增用地,在原厂区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中心坐标为E:114 度 11分 8.520 秒,N: 35 度 57分 39.812 秒。该项目西北侧为 (略) ,西南与东南侧为空地,东北侧紧邻军鹤线。经现场勘查,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南30m处的羑河。本项目南侧146m为东马驹河村,西南侧235m为中马驹河村,西侧490m为西马驹河村,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仅是前端回收企业处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获得的晶体硅,不处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硅泥/硅粉——粉碎/烘干—上料—熔融—浇铸—扒渣—破碎—再生工业硅处理—检验。主要设备有:中频感应熔炼炉、冷却塔、电柜电容、粉碎机、破碎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硅泥烘干产生燃烧废气和粉尘废气;上料、熔融、浇铸产生颗粒物废气;晶体硅粉碎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烘干和燃烧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硅上料、熔融、浇铸、破碎、粉碎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其他炉窑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 (略) 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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