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威赛照明有限公司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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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威赛照明有限公司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江 (略) 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工业 (略) 南侧2号厂房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41.869″,北纬26°52′1.332″。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68m2。项目主要产品为LED照明灯具,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套LED照明灯具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五金加工产生的粉尘、SMT贴片和焊接电源线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及颗粒物、灌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全部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厂房封闭、加强厂房机械通风系统等方式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烷总烃均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制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泰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铣床、分板机、切割机、贴片机和灌胶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5~80dB(A)范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各噪声源对东、南、西、北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5、职员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沾有锡膏包装瓶、玻璃胶及硅胶包装 (略) 板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存放,且需及时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五金加工边角料、锡渣、不合格品和无毒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标准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江 (略) LED照明设备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工业 (略) 南侧2号厂房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41.869″,北纬26°52′1.332″。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68m2。项目主要产品为LED照明灯具,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套LED照明灯具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五金加工产生的粉尘、SMT贴片和焊接电源线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及颗粒物、灌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全部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厂房封闭、加强厂房机械通风系统等方式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烷总烃均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制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泰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铣床、分板机、切割机、贴片机和灌胶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5~80dB(A)范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各噪声源对东、南、西、北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5、职员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沾有锡膏包装瓶、玻璃胶及硅胶包装 (略) 板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存放,且需及时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五金加工边角料、锡渣、不合格品和无毒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标准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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