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SUIHE集团集成房屋智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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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SUIHE集团集成房屋智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香港SUIHE集团集成房屋智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山云路327号-10
建设单位: 青岛新禾润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5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生产装配式集成房屋等。本项目建设集成房屋制造基地,主要生产可移动房屋,移动厕所、办公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激光切割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木板切割、雕刻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各自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自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DA003、DA004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的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用水(间接冷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水质CODcr、BOD5、SS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金属碎屑及下脚料、木板碎屑及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环氧树脂粉末等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收集的颗粒物(激光切割、木板切割、雕刻、焊接)和废滤芯及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包装桶(润滑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香港SUIHE集团集成房屋智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山云路327号-10
建设单位: 青岛新禾润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5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生产装配式集成房屋等。本项目建设集成房屋制造基地,主要生产可移动房屋,移动厕所、办公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激光切割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木板切割、雕刻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各自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自引入一套“水冷却(间接冷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DA003、DA004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的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用水(间接冷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水质CODcr、BOD5、SS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金属碎屑及下脚料、木板碎屑及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环氧树脂粉末等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收集的颗粒物(激光切割、木板切割、雕刻、焊接)和废滤芯及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包装桶(润滑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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