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肃宁县状元大 (略) 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占地面积*.65m2。
调查地块原为西大街村集体用地,土地性质为耕地、林地;2018年地块内东北侧建设1座养殖场,2020年地块内建筑物拆除,现该区域为闲置空地。
现该地块已经收储,权属归于肃宁县土地储备中心,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5月19日-5月20日河北实朴 (略) 对本地块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集,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本次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21组土壤样品,含3组土壤平行样品。
2024年5月20日-5月27日河北实朴 (略) 对调查地块采集土壤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经调查,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pH呈弱碱性碱性,土壤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筛选值;氨氮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出筛选值;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类农药全部未检出。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土壤质量符合居住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不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
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肃宁县状元大 (略) 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占地面积*.65m2。
调查地块原为西大街村集体用地,土地性质为耕地、林地;2018年地块内东北侧建设1座养殖场,2020年地块内建筑物拆除,现该区域为闲置空地。
现该地块已经收储,权属归于肃宁县土地储备中心,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5月19日-5月20日河北实朴 (略) 对本地块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集,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本次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21组土壤样品,含3组土壤平行样品。
2024年5月20日-5月27日河北实朴 (略) 对调查地块采集土壤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经调查,肃宁县2023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pH呈弱碱性碱性,土壤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筛选值;氨氮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出筛选值;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类农药全部未检出。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土壤质量符合居住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不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