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养老院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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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养老院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略) 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阴县河阳大道东、蔚蓝街北、规 (略) 西侧,地块面积为24500m2,地块属于山阴县岱岳镇安祥寺村和麻疃村,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和农村道路用地,现规划用地 (略) 用地。

二、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采样及检测:根据地块内及周围污染情况,本次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9个,包括8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和1个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送检土壤样品20套(含2套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套(含1套现场平行样)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63种,包括pH(1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氟化物(1项)、石油烃类(1项)、氨氮(1项)和有机农药类(14项)。除土壤pH外,检出污染物9种,分别为重金属6种(汞、镉、铅、铜、镍、砷)、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本次检测的重金属项目,除六价铬外,其余6项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总氟化物检出率为100%,氨氮检出率为100%,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50%。

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65种,包括pH(1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氟化物(1项)、石油烃类(1项)、有机农药(7项)和典型地下水常规污染物(10项)。除pH外,检出污染物14种,分别为重金属4项(镍、铜、铅、砷)、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常规污染物7项(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亚硝酸盐、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送检的4套样品以上指标均有检出。检出项目耗氧量、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和硫酸盐超过地下水Ⅳ类水评价标准,其中耗氧量主要受养殖场生产养殖活动影响;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和硫酸盐超标原因主要是受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化学特征影响较大(背景值偏高);其余指标均未超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导则规定, (略) 建设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满足规划 (略) 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块地下水中指标除部分常规指标外,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综上所述,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三、建议

(1)本地块根据现有资料和检测数据判定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作为一类用地使用。

(2)建议在地块后期利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涉及土方开挖、回填活动时应确保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同时应注意区域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后续施工项目原材料、废弃物的合规处理,预防地块土壤环境污染。

(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联系人:高帅 *

,山阴县

一、项目概况

(略) 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阴县河阳大道东、蔚蓝街北、规 (略) 西侧,地块面积为24500m2,地块属于山阴县岱岳镇安祥寺村和麻疃村,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和农村道路用地,现规划用地 (略) 用地。

二、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采样及检测:根据地块内及周围污染情况,本次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9个,包括8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和1个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送检土壤样品20套(含2套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套(含1套现场平行样)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63种,包括pH(1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氟化物(1项)、石油烃类(1项)、氨氮(1项)和有机农药类(14项)。除土壤pH外,检出污染物9种,分别为重金属6种(汞、镉、铅、铜、镍、砷)、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本次检测的重金属项目,除六价铬外,其余6项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总氟化物检出率为100%,氨氮检出率为100%,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50%。

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65种,包括pH(1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氟化物(1项)、石油烃类(1项)、有机农药(7项)和典型地下水常规污染物(10项)。除pH外,检出污染物14种,分别为重金属4项(镍、铜、铅、砷)、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常规污染物7项(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亚硝酸盐、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送检的4套样品以上指标均有检出。检出项目耗氧量、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和硫酸盐超过地下水Ⅳ类水评价标准,其中耗氧量主要受养殖场生产养殖活动影响;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和硫酸盐超标原因主要是受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化学特征影响较大(背景值偏高);其余指标均未超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导则规定, (略) 建设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满足规划 (略) 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块地下水中指标除部分常规指标外,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综上所述,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三、建议

(1)本地块根据现有资料和检测数据判定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作为一类用地使用。

(2)建议在地块后期利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涉及土方开挖、回填活动时应确保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同时应注意区域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后续施工项目原材料、废弃物的合规处理,预防地块土壤环境污染。

(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联系人:高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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