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 (略) :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水利电力勘 (略) 编制完成,并由广西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县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同意建设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 (略) 。
四、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m2,其中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m2,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m2(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169.75m2),蓄水坝面积7860m2;建设临时征用面积为*m2(其 (略) 建设临时用地面积*m2,新建水坝及厂区用地面积*m2);本项目以供水为主,兼顾金秀县头排镇古范河灌区灌溉用水,主要是在枯水期为古范河灌区补充灌溉用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管路工程:引水管总长7.32km,其中坝至输水隧洞段长度1.1km,输水隧洞长度0.52km(引水隧洞),隧洞后至厂房段长度5.7km:供水管总长83.02km。(2)水厂:长约120.5m,宽约59.5m。(3)大坝枢纽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最大坝高28.30m,坝顶总长93.0m,坝顶宽度4.0m(含路缘石和栏杆);水库正常蓄水位379.00m,对应库容70.4m3,水库总库容91.4m3,调节系数0.027,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m3/d,考虑6%的水厂自用水,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为1.*m3/d。(4)节水灌溉工程:灌溉供水流量0.378m3/s,灌溉规模*.5m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7241.*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731.*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695.*元,临时工程554.*元,独立费用3299.*元,基本预备费1852.*元,征地移民补偿2999.*元,水土保持工程204.*元,环境保护工程88.*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87.48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11.83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515.56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71.87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707.08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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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 (略) :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水利电力勘 (略) 编制完成,并由广西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县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同意建设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 (略) 。
四、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m2,其中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m2,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m2(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169.75m2),蓄水坝面积7860m2;建设临时征用面积为*m2(其 (略) 建设临时用地面积*m2,新建水坝及厂区用地面积*m2);本项目以供水为主,兼顾金秀县头排镇古范河灌区灌溉用水,主要是在枯水期为古范河灌区补充灌溉用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管路工程:引水管总长7.32km,其中坝至输水隧洞段长度1.1km,输水隧洞长度0.52km(引水隧洞),隧洞后至厂房段长度5.7km:供水管总长83.02km。(2)水厂:长约120.5m,宽约59.5m。(3)大坝枢纽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最大坝高28.30m,坝顶总长93.0m,坝顶宽度4.0m(含路缘石和栏杆);水库正常蓄水位379.00m,对应库容70.4m3,水库总库容91.4m3,调节系数0.027,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m3/d,考虑6%的水厂自用水,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为1.*m3/d。(4)节水灌溉工程:灌溉供水流量0.378m3/s,灌溉规模*.5m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7241.*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731.*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695.*元,临时工程554.*元,独立费用3299.*元,基本预备费1852.*元,征地移民补偿2999.*元,水土保持工程204.*元,环境保护工程88.*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87.48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11.83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515.56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71.87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707.08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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