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海源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及金属压力容器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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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海源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及金属压力容器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虹桥镇飞虹路西侧、七圩港北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略) 虹桥镇飞虹路西侧、七圩港北侧新建“大型钢结构及金属压力容器研发制造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0109平方米,总投资*万元,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购置铣床、车床、涂装流水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1000吨钢结构、7000吨压力容器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5月21日至6月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初期雨水一起接管至虹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六圩港最终汇入长江(泰兴段)。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内壁清洗,部分做危废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切削液废气、焊接烟尘、酸洗膏废气、抛丸粉尘、喷砂粉尘、喷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切割烟尘经吸风口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切削液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9排气筒排放;酸洗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由2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2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冷式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上进风下出风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高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由2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塑粉、废钢砂、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滤筒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含油金属渣、漆渣、废刷子、废油桶、废包装桶、碱喷淋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水、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污泥、浓缩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至**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虹桥镇飞虹路西侧、七圩港北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略) 虹桥镇飞虹路西侧、七圩港北侧新建“大型钢结构及金属压力容器研发制造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0109平方米,总投资*万元,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购置铣床、车床、涂装流水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1000吨钢结构、7000吨压力容器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5月21日至6月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初期雨水一起接管至虹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六圩港最终汇入长江(泰兴段)。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内壁清洗,部分做危废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切削液废气、焊接烟尘、酸洗膏废气、抛丸粉尘、喷砂粉尘、喷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切割烟尘经吸风口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切削液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9排气筒排放;酸洗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由2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2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冷式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上进风下出风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高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由2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塑粉、废钢砂、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滤筒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含油金属渣、漆渣、废刷子、废油桶、废包装桶、碱喷淋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水、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污泥、浓缩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至**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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