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锦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锦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 (略) 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4日 - 2024年0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江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霞峰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融大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位于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霞峰产业园,占地面积*m2,依托现有2#厂房、4#厂房建设江 (略) 压延铜箔深加工技改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电镀生产线等产生的工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VOCs(以*醇计)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完全的酸雾、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1)1#厂房 电子铜箔生产线酸洗、粗化、固化、黑化、灰化、钝化工序以及复合金属材料生产线酸洗、电镀、钝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经“生产线密闭+槽边侧吸”收集后,分别采用2套“网格凝聚+酸雾喷淋吸收塔”(2#厂房、4#厂房各1套)进行处理;涂膜工序产生的VOCs(以*醇计)经“生产线密闭+槽边侧吸”收集后,分别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厂房、4#厂房各1套)进行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合并后分别经2根25m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限值;VOCs(以*醇计)排放可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1中电子工业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通过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在密闭封面板与槽体间的接口处全部用不锈钢条、胶垫等进行密封,减少车间窗户开启率,加大镀槽废气收集风机风量,使车间最大限度地处于微负压状态,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VOCs(以*醇计)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含铜废水(52.39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44.517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7.873m3/d)、含锌废水(123.544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104.995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18.549m3/d)、含镍废水(58.944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50.085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8.859m3/d)、含铬废水(41.728m3/d)、含锡废水(9.508m3/d)、含油废水(17.116m3/d)、涂硅烷废水(0.053m3/d)、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46.78m3/d)、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4.8m3/d)、初期雨水(450m3/次,依托厂区现有1座500m3初期雨水池)和生活污水(6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总氮、总磷、TOC、石油类、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锡、总硼、硫酸盐、氯化物等。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设 (略) 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项目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镍废水分别经废水回收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铜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6m3/h,含锌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15m3/h,含镍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15m3/h,处理工艺均为活性炭吸附+保安过滤器+二级RO反渗透)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 *.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经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含铜废水产生的浓水依托现有络合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破络+混凝分离)进行预处理,含镍废水产生的浓水依托现有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8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芬顿氧化+混凝分离)进行预处理,含铬废水依托现有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亚钠还原+化学沉淀+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含锡废水依托现有含锡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为双氧水氧化+pH调节+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含锌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含油废水、涂硅烷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300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化学脱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废水总排口(DW001)外排入园 (略) 。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和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 (略) 。 在项目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总镍、总铬、六价铬浓度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要求,总锡达到参照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要求;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TOC、总铜、总锌、总铅、总铬、六价铬、总镍、总砷、硫酸盐等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 (略) 广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要求,总硼达到参照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要求后,均由园 (略) (略) 广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丰溪河最终排入信江。 项目电子铜箔单位产品排水量约62.106m3/t,低于《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2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复合金属材料单位产品排水量约20.456L/m2,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2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在项目废水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CODcr、*等。 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外排废水总量约4.*m3/a,厂区总排放口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943t/a、* 0.406t/a、总磷0.245t/a、总铬12.518kg/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419t/a、* 0.242t/a、总磷0.024t/a、总铬12.518kg/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磁控溅射镀膜机、分切机、收卷机、各类风机、泵等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徐家山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回用水系统产生的废RO膜(HW49,1.5t/a)、废活性炭(HW49,2.09t/a)、废滤芯(HW49,15t/a)、综合污泥(HW17,8.635t/a)、含铜污泥(HW17,3.833t/a)、含镍污泥(HW17,2.078t/a)、含铬污泥(HW17,1.17t/a)、含锡污泥(HW17,0.505t/a)、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HW49,0.2t/a)、废润滑油(HW08,0.8t/a)、废含油抹布(HW49,0.1t/a)、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HW49,5t/a)等危险废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0.25t/a)、不合格品和边角料(6.174t/a)、废包装材料(0.5t/a)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5t/a)。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在4#厂房一层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为300m2,按60天贮存量设计),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在4#厂房一层内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面积为300m2,按300天贮存量设计),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污水收集及排污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2#厂房及4#厂房地面、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旁、上游厂区东侧和下游厂区南侧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总硬度、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铬(六价)、铜、镍、铝、锌、铅、镉、硫化物、锰、铁、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附近深层土壤、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附近深层土壤和环境敏感目标徐家山附近表层土壤共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氮、铜、镍、锌、六价铬、锡、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等。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硫酸、盐酸及生产在线槽液等危险物质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废气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及报告书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类,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 为防止泄漏,通过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库房内配备干燥砂土、石灰等应急物资,安装火灾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设施;电镀线离地架空建设,项目每条电镀线的架空高度约为离地20cm,围堰高度约8cm,托盘容积为1m3,设置备用镀槽、围堰及底部托盘(均采取防腐、防渗,托盘可容纳容积大于最大槽体体积)、收集与引流设施。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库分别设置导流沟、围堰等防泄漏措施;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现有事故应急池(其中含镍废水事故应急池80m3,含氰废水事故应急池80m3,络合废水事故池120m3,含铬废水事故池50m3,含锡废水事故池10m3)及厂区已有1座3500m3事故应急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碳减排措施 项目通过购入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尽可能安排集中连续生产,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必要时安装软启动装置,减少设备启停;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的能源利用和消费统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措施,减少全厂二氧化碳排放量。 根据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614.5吨标准煤(当量值)。综合项目能源消耗和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二氧化碳排放量折合3169.5t/a,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1.585kg/m2产品。 8.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厂房、4#厂房、污水处理站外延50米范围。根据江西山海 (略) 出具的测绘报告及报告书调查结果,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2#厂房东北面约166m(距厂界约91m)的徐家山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 (略) 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4日 - 2024年0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江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霞峰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融大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位于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霞峰产业园,占地面积*m2,依托现有2#厂房、4#厂房建设江 (略) 压延铜箔深加工技改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电镀生产线等产生的工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VOCs(以*醇计)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完全的酸雾、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1)1#厂房 电子铜箔生产线酸洗、粗化、固化、黑化、灰化、钝化工序以及复合金属材料生产线酸洗、电镀、钝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经“生产线密闭+槽边侧吸”收集后,分别采用2套“网格凝聚+酸雾喷淋吸收塔”(2#厂房、4#厂房各1套)进行处理;涂膜工序产生的VOCs(以*醇计)经“生产线密闭+槽边侧吸”收集后,分别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厂房、4#厂房各1套)进行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合并后分别经2根25m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限值;VOCs(以*醇计)排放可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1中电子工业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通过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在密闭封面板与槽体间的接口处全部用不锈钢条、胶垫等进行密封,减少车间窗户开启率,加大镀槽废气收集风机风量,使车间最大限度地处于微负压状态,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VOCs(以*醇计)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含铜废水(52.39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44.517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7.873m3/d)、含锌废水(123.544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104.995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18.549m3/d)、含镍废水(58.944m3/d,其中经预处理后回用50.085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8.859m3/d)、含铬废水(41.728m3/d)、含锡废水(9.508m3/d)、含油废水(17.116m3/d)、涂硅烷废水(0.053m3/d)、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46.78m3/d)、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4.8m3/d)、初期雨水(450m3/次,依托厂区现有1座500m3初期雨水池)和生活污水(6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总氮、总磷、TOC、石油类、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锡、总硼、硫酸盐、氯化物等。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设 (略) 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项目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镍废水分别经废水回收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铜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6m3/h,含锌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15m3/h,含镍废水制淡水系统设计制备规模为15m3/h,处理工艺均为活性炭吸附+保安过滤器+二级RO反渗透)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 *.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经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含铜废水产生的浓水依托现有络合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破络+混凝分离)进行预处理,含镍废水产生的浓水依托现有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8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芬顿氧化+混凝分离)进行预处理,含铬废水依托现有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亚钠还原+化学沉淀+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含锡废水依托现有含锡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为双氧水氧化+pH调节+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含锌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含油废水、涂硅烷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300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化学脱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废水总排口(DW001)外排入园 (略) 。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和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 (略) 。 在项目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总镍、总铬、六价铬浓度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要求,总锡达到参照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要求;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TOC、总铜、总锌、总铅、总铬、六价铬、总镍、总砷、硫酸盐等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 (略) 广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要求,总硼达到参照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要求后,均由园 (略) (略) 广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丰溪河最终排入信江。 项目电子铜箔单位产品排水量约62.106m3/t,低于《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2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复合金属材料单位产品排水量约20.456L/m2,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2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在项目废水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CODcr、*等。 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外排废水总量约4.*m3/a,厂区总排放口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943t/a、* 0.406t/a、总磷0.245t/a、总铬12.518kg/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419t/a、* 0.242t/a、总磷0.024t/a、总铬12.518kg/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磁控溅射镀膜机、分切机、收卷机、各类风机、泵等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徐家山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回用水系统产生的废RO膜(HW49,1.5t/a)、废活性炭(HW49,2.09t/a)、废滤芯(HW49,15t/a)、综合污泥(HW17,8.635t/a)、含铜污泥(HW17,3.833t/a)、含镍污泥(HW17,2.078t/a)、含铬污泥(HW17,1.17t/a)、含锡污泥(HW17,0.505t/a)、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HW49,0.2t/a)、废润滑油(HW08,0.8t/a)、废含油抹布(HW49,0.1t/a)、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HW49,5t/a)等危险废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0.25t/a)、不合格品和边角料(6.174t/a)、废包装材料(0.5t/a)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5t/a)。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在4#厂房一层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为300m2,按60天贮存量设计),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在4#厂房一层内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面积为300m2,按300天贮存量设计),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污水收集及排污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2#厂房及4#厂房地面、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旁、上游厂区东侧和下游厂区南侧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总硬度、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铬(六价)、铜、镍、铝、锌、铅、镉、硫化物、锰、铁、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附近深层土壤、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附近深层土壤和环境敏感目标徐家山附近表层土壤共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氮、铜、镍、锌、六价铬、锡、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等。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硫酸、盐酸及生产在线槽液等危险物质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废气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及报告书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类,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 为防止泄漏,通过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库房内配备干燥砂土、石灰等应急物资,安装火灾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设施;电镀线离地架空建设,项目每条电镀线的架空高度约为离地20cm,围堰高度约8cm,托盘容积为1m3,设置备用镀槽、围堰及底部托盘(均采取防腐、防渗,托盘可容纳容积大于最大槽体体积)、收集与引流设施。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库分别设置导流沟、围堰等防泄漏措施;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现有事故应急池(其中含镍废水事故应急池80m3,含氰废水事故应急池80m3,络合废水事故池120m3,含铬废水事故池50m3,含锡废水事故池10m3)及厂区已有1座3500m3事故应急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碳减排措施 项目通过购入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尽可能安排集中连续生产,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必要时安装软启动装置,减少设备启停;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的能源利用和消费统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措施,减少全厂二氧化碳排放量。 根据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614.5吨标准煤(当量值)。综合项目能源消耗和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二氧化碳排放量折合3169.5t/a,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1.585kg/m2产品。 8.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厂房、4#厂房、污水处理站外延50米范围。根据江西山海 (略) 出具的测绘报告及报告书调查结果,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2#厂房东北面约166m(距厂界约91m)的徐家山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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