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关于上海市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函》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普陀区梅川地区用电负荷需求,进一步完善 (略) 结构, (略) 电网建设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同 (略) 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A12a-02地块内, (略) 、南 (略) 、 (略) 、北 (略) 。
三、110千伏怒江站结合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A12a-02地块项目建设,主体为一幢地上二层,半地下室一层建筑。本期建设变电站土建工程,站本体占地面积约13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35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和建设方案以规划资源部门最终审定方案为准,变电站土建工程建成后无偿 (略) (略) 。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MA1G1CXT*B*。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函》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普陀区梅川地区用电负荷需求,进一步完善 (略) 结构, (略) 电网建设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同 (略) 北110千伏怒江站土建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A12a-02地块内, (略) 、南 (略) 、 (略) 、北 (略) 。
三、110千伏怒江站结合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A12a-02地块项目建设,主体为一幢地上二层,半地下室一层建筑。本期建设变电站土建工程,站本体占地面积约13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35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和建设方案以规划资源部门最终审定方案为准,变电站土建工程建成后无偿 (略) (略) 。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MA1G1CXT*B*。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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