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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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青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6-03
用 地 单 位 上海 (略)
项目名称 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青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青府土〔2024〕133号
用 地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养殖水面,南 (略) ,西 (略) ,北 (略)
用 地 面 积 *.4平方米,(其中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 2100.5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为*.9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暨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地〔2024〕55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青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6-03
用 地 单 位 上海 (略)
项目名称 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青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青府土〔2024〕133号
用 地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养殖水面,南 (略) ,西 (略) ,北 (略)
用 地 面 积 *.4平方米,(其中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 2100.5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为*.9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二期)工程暨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地〔2024〕55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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