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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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陕环函〔2024〕32号显示,陕西 (略) 被列入2024年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根据要求,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本轮清洁生产为企业首轮清洁生产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审核前的排污情况等,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陕西 (略)

(2)法人:王曙光

(3)企业所在地址: (略) 乾县工业园区西兰大街8号

(4)生产规模:导弹发动机壳类型I1248件/年、导弹发动机壳类型II1367件/年

(5)所属行业:专业设备制造(C35)

二、审核前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2023年原料消耗524kg,用电*度,用水2651.41吨,用天然气2.*立方米。

三、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企业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淬火油烟、喷漆晾干废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浸胶废气和含重金属的水蒸气。废气中的淬火油烟废气和喷砂工艺中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中的限值要求;喷漆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表面涂装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醛以及厂界内*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内*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冲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废金属屑、非金属末、废纤维及氧化铁皮、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和机油、废乳化液、废帘液、废活性炭、废漆桶等,具体产生量及处理措施如下:

1 2023年固体废弃物排放现状及治理措施

污染物

产生区域

固废属性

产生量

处置措施

措施及去向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区

生活垃圾

5.0t/a

厂区内设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除尘器收集尘

喷砂工序

一般固废

0.15t/a

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金属屑、非金属末、废纤维及氧化铁皮

加工工序

一般固废

60t/a

收集后外售处置

不合格产品

检验工序

一般固废

2.0t/a

厂内回用再加工

废润滑油和机油、废乳化液、废帘液、废胶片、显影液、定影液

加工工序

危险废物

20.15t/a

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定期对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

废活性炭、废漆桶、油棉纱、油手套

加工工序

危险废物

1.61t/a

四、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023年12月22日,陕西 (略)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修订完成了《陕西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46-L。

2024年6月4日

,陕西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陕环函〔2024〕32号显示,陕西 (略) 被列入2024年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根据要求,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本轮清洁生产为企业首轮清洁生产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审核前的排污情况等,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陕西 (略)

(2)法人:王曙光

(3)企业所在地址: (略) 乾县工业园区西兰大街8号

(4)生产规模:导弹发动机壳类型I1248件/年、导弹发动机壳类型II1367件/年

(5)所属行业:专业设备制造(C35)

二、审核前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2023年原料消耗524kg,用电*度,用水2651.41吨,用天然气2.*立方米。

三、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企业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淬火油烟、喷漆晾干废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浸胶废气和含重金属的水蒸气。废气中的淬火油烟废气和喷砂工艺中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中的限值要求;喷漆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表面涂装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醛以及厂界内*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内*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冲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废金属屑、非金属末、废纤维及氧化铁皮、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和机油、废乳化液、废帘液、废活性炭、废漆桶等,具体产生量及处理措施如下:

1 2023年固体废弃物排放现状及治理措施

污染物

产生区域

固废属性

产生量

处置措施

措施及去向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区

生活垃圾

5.0t/a

厂区内设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除尘器收集尘

喷砂工序

一般固废

0.15t/a

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金属屑、非金属末、废纤维及氧化铁皮

加工工序

一般固废

60t/a

收集后外售处置

不合格产品

检验工序

一般固废

2.0t/a

厂内回用再加工

废润滑油和机油、废乳化液、废帘液、废胶片、显影液、定影液

加工工序

危险废物

20.15t/a

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定期对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

废活性炭、废漆桶、油棉纱、油手套

加工工序

危险废物

1.61t/a

四、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023年12月22日,陕西 (略)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修订完成了《陕西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46-L。

2024年6月4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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