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世界贸易中心A1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世界贸易中心A1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溜石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并分为A、B两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平方米)、A2(用地面积*平方米)两个地块,其中A1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该地块内各建筑主体结构及地下室均已建成,由于资金问题,致使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本次拟重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总平面图增加地面停车位,优化停车位、绿化、道路布局;建筑总体轮廓线不变,建筑性质增加“会议中心”“商业”表述;更正部分图例;经济技术指标表根据本次调整对应变更;对应调整相关分析图。
2、地下一、二层轮廓线、平面设计及车位布局不变,取消充电车位位置表达,仅表达数量。
3、1#楼四至五层及屋顶层、2#3#楼一至三层单体平面设计进一步调整并对应变更剖面图,调整后酒店、商业、多功能厅及会议室规模变化。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
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溜石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并分为A、B两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平方米)、A2(用地面积*平方米)两个地块,其中A1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该地块内各建筑主体结构及地下室均已建成,由于资金问题,致使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本次拟重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总平面图增加地面停车位,优化停车位、绿化、道路布局;建筑总体轮廓线不变,建筑性质增加“会议中心”“商业”表述;更正部分图例;经济技术指标表根据本次调整对应变更;对应调整相关分析图。
2、地下一、二层轮廓线、平面设计及车位布局不变,取消充电车位位置表达,仅表达数量。
3、1#楼四至五层及屋顶层、2#3#楼一至三层单体平面设计进一步调整并对应变更剖面图,调整后酒店、商业、多功能厅及会议室规模变化。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
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溜石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并分为A、B两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平方米)、A2(用地面积*平方米)两个地块,其中A1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该地块内各建筑主体结构及地下室均已建成,由于资金问题,致使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本次拟重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总平面图增加地面停车位,优化停车位、绿化、道路布局;建筑总体轮廓线不变,建筑性质增加“会议中心”“商业”表述;更正部分图例;经济技术指标表根据本次调整对应变更;对应调整相关分析图。
2、地下一、二层轮廓线、平面设计及车位布局不变,取消充电车位位置表达,仅表达数量。
3、1#楼四至五层及屋顶层、2#3#楼一至三层单体平面设计进一步调整并对应变更剖面图,调整后酒店、商业、多功能厅及会议室规模变化。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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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溜石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并分为A、B两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平方米)、A2(用地面积*平方米)两个地块,其中A1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该地块内各建筑主体结构及地下室均已建成,由于资金问题,致使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本次拟重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总平面图增加地面停车位,优化停车位、绿化、道路布局;建筑总体轮廓线不变,建筑性质增加“会议中心”“商业”表述;更正部分图例;经济技术指标表根据本次调整对应变更;对应调整相关分析图。
2、地下一、二层轮廓线、平面设计及车位布局不变,取消充电车位位置表达,仅表达数量。
3、1#楼四至五层及屋顶层、2#3#楼一至三层单体平面设计进一步调整并对应变更剖面图,调整后酒店、商业、多功能厅及会议室规模变化。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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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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