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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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共包含三个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047.29 公顷,规划(围合)范围面积为3074.20公顷。其中:

片区1:面积150.26 公顷,东至中轴集团东风工业园东侧, (略) ,南至新河,北至马村消防队南侧;

片区2:面积1161.26 公顷, (略) , (略) ,南至黄河大道,北至新河;

片区3:面积1762.68 公顷,东至东海大道, (略) ,南至G327,北至菏宝高速。

(四)发展定位:豫西北科创引领绿色智造基地;郑焦一体化高端制造协同高地;中部与东部产业合作科创飞地。

(五)主导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功能性新材料,形成“2+1”的产业体系,远期辅助发展生物医药工程产业。

(六)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构建七大产业片区。围绕现状优势打造高端制造产业片区、现代化食品加工产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功能性新材料片区四个片区。其中在怀川高科绿色智造产业园内承接片区1、2产业转移并打造三个产业片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口西南角

邮编:*

联系人:梅诗灿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信通金融中心D栋1605室

邮编:*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374-*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反馈期限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也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索要、邮寄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6月0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共包含三个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047.29 公顷,规划(围合)范围面积为3074.20公顷。其中:

片区1:面积150.26 公顷,东至中轴集团东风工业园东侧, (略) ,南至新河,北至马村消防队南侧;

片区2:面积1161.26 公顷, (略) , (略) ,南至黄河大道,北至新河;

片区3:面积1762.68 公顷,东至东海大道, (略) ,南至G327,北至菏宝高速。

(四)发展定位:豫西北科创引领绿色智造基地;郑焦一体化高端制造协同高地;中部与东部产业合作科创飞地。

(五)主导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功能性新材料,形成“2+1”的产业体系,远期辅助发展生物医药工程产业。

(六)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构建七大产业片区。围绕现状优势打造高端制造产业片区、现代化食品加工产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功能性新材料片区四个片区。其中在怀川高科绿色智造产业园内承接片区1、2产业转移并打造三个产业片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口西南角

邮编:*

联系人:梅诗灿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单位名称: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信通金融中心D栋1605室

邮编:*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374-*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反馈期限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也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索要、邮寄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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