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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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北面,东、西两侧为农田,南侧为济下溪和仙岙线,北面为山体,规划修改范围面积约5.38公顷。 二、用地布局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规划将部分广场用地(S2)、道路用地(S1)及农林用地(E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将涉及永农部分广场用地(S2)和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农林用地(E2)。 三、道路规划修改 停车场设施因永农原因取消后,为停车场服 (略) 相应取消。 四、公共服务设施修改 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本次规划修改取消停车场用地,建议完善村庄现状停车设施,以满足村庄需求。 五、市政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居住用地规模减少, (略) 政配套设施能满足村庄发展需求, (略) 政配套设施按原规划设置。 六、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 建筑风格采用楠溪江传统民居样式,建筑高度应控制在4层(含4层)以下且檐口底部高度不得超过12.8米。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 区位图 02、 土地使用现状图 0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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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永嘉县岩头镇岙底村北面,东、西两侧为农田,南侧为济下溪和仙岙线,北面为山体,规划修改范围面积约5.38公顷。 二、用地布局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规划将部分广场用地(S2)、道路用地(S1)及农林用地(E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将涉及永农部分广场用地(S2)和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农林用地(E2)。 三、道路规划修改 停车场设施因永农原因取消后,为停车场服 (略) 相应取消。 四、公共服务设施修改 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本次规划修改取消停车场用地,建议完善村庄现状停车设施,以满足村庄需求。 五、市政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居住用地规模减少, (略) 政配套设施能满足村庄发展需求, (略) 政配套设施按原规划设置。 六、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 建筑风格采用楠溪江传统民居样式,建筑高度应控制在4层(含4层)以下且檐口底部高度不得超过12.8米。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 区位图 02、 土地使用现状图 0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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