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4期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4期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4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合格食品处置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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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略) 场监督管 (略) 食品和餐具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北新区部分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现将不合格食品和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北新区地锅年代地锅鸡店使用的啤酒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2、江北新区铭文餐饮店使用的筷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3、江北新区赵俊美食店使用的小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4、江北新区李常军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4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南京江北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4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合格食品处置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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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略) 场监督管 (略) 食品和餐具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北新区部分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现将不合格食品和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北新区地锅年代地锅鸡店使用的啤酒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2、江北新区铭文餐饮店使用的筷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3、江北新区赵俊美食店使用的小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未严格把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4、江北新区李常军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4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南京江北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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