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评估合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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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评估合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及《 (略) 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德医保发〔2023〕14号),现将3月份评估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不符合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可拨打0838-* (略) 医保事务中心稽核监管股进行反映。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广汉 (略)

(略) 成都大道南一段215号1幢1.2层

2

(略)

(略) (略) 西三段6-9号汉洲新天地2幢1-3层营业房

(略)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及《 (略) 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德医保发〔2023〕14号),现将3月份评估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不符合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可拨打0838-* (略) 医保事务中心稽核监管股进行反映。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广汉 (略)

(略) 成都大道南一段215号1幢1.2层

2

(略)

(略) (略) 西三段6-9号汉洲新天地2幢1-3层营业房

(略)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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