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等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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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等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等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赣南大道与陈赞贤大道交叉口行政审批局2楼一站式集成专窗。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批复文件

1

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7号

2024.4.22

1

2

(略) 年产*套办公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8号

2024.4.22

2

3

(略) 板式办公套系家具、实木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9号

2024.4.22

3

4

(略) 南康 (略) 年产*套茶台系列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0号

2024.4.22

?4

5

(略) 博德节 (略) 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1号

2024.4.22

?5

6

南康区兴康家禽养殖加工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2号

2024.4.22

?6

7

(略) 南康区 (略) 建设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3号

2024.4.22

?7

1、康行审复字〔2024〕37号-新茂丰

2、康行审复字〔2024〕38号-三友

3、康行审复字〔2024〕39 号-长鑫

4、康行审复字〔2024〕40 号-金瑞源

5、康行审复字〔2024〕41 号-博德

6、康行审复字〔2024〕42号- 南康区兴康家禽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7、康行审复字〔2024〕43号- (略) 南康区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等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赣南大道与陈赞贤大道交叉口行政审批局2楼一站式集成专窗。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批复文件

1

新茂丰南康家具配件汽车配件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7号

2024.4.22

1

2

(略) 年产*套办公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8号

2024.4.22

2

3

(略) 板式办公套系家具、实木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39号

2024.4.22

3

4

(略) 南康 (略) 年产*套茶台系列家具制造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0号

2024.4.22

?4

5

(略) 博德节 (略) 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1号

2024.4.22

?5

6

南康区兴康家禽养殖加工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2号

2024.4.22

?6

7

(略) 南康区 (略) 建设项目

康行审复字〔2024〕43号

2024.4.22

?7

1、康行审复字〔2024〕37号-新茂丰

2、康行审复字〔2024〕38号-三友

3、康行审复字〔2024〕39 号-长鑫

4、康行审复字〔2024〕40 号-金瑞源

5、康行审复字〔2024〕41 号-博德

6、康行审复字〔2024〕42号- 南康区兴康家禽养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7、康行审复字〔2024〕43号- (略) 南康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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