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在建能源类生产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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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在建能源类生产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2024年度在建能源类生产建设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库伦旗生产建设单位:

为贯 (略) 、自 (略) “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成效,通过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场主体规范经营,按照《关于印发<库伦旗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库伦旗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旗水务局牵头,联合发改委、税务局对全旗生产建设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水务局抽查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二)税务局抽查事项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三)发改委抽查事项

落实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水务局、税务局、发改委分别随机选派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根据随机选派的执法人员完成抽查对象的匹配。

(二)检查实施

联合检查工作组要围绕抽查任务,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确保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结果公示

联合检查工作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尽快形成最终结论。按规定时间将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由两个发起

单位通过内蒙 (略) 予以公示。

三、抽查时间

本次联合检查抽查工作从2024年4月初开始至6月末

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合检查抽查工作,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各被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联合检查抽查工作。

(二)及时送报信息

要认真发现联合检查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

单位报告。

库伦旗水务局 库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度在建能源类生产建设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库伦旗生产建设单位:

为贯 (略) 、自 (略) “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成效,通过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场主体规范经营,按照《关于印发<库伦旗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库伦旗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旗水务局牵头,联合发改委、税务局对全旗生产建设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水务局抽查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二)税务局抽查事项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三)发改委抽查事项

落实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水务局、税务局、发改委分别随机选派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根据随机选派的执法人员完成抽查对象的匹配。

(二)检查实施

联合检查工作组要围绕抽查任务,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确保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结果公示

联合检查工作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尽快形成最终结论。按规定时间将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由两个发起

单位通过内蒙 (略) 予以公示。

三、抽查时间

本次联合检查抽查工作从2024年4月初开始至6月末

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合检查抽查工作,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各被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联合检查抽查工作。

(二)及时送报信息

要认真发现联合检查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

单位报告。

库伦旗水务局 库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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