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化森萱新材料有限公司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鲁化森萱新材料有限公司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木石镇驻地, (略) 院内
建设单位:山东鲁 (略)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利用山东鲁 (略) 厂区内现有6000吨/年二氧戊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在其现有工程建设基础上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建成后装置二氧戊环产能由6000t/a提高到为8000t/a。同时对现有液碱回用装置进行改造设计,改造完成后可大幅减少外购液碱消耗量,提高物料回用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改建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产品、选用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属允许建设项目,且项目已通过备案(2311-*-89-0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改建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内,项目属于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符合园区入区行业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园区总体发展 (略) 城市总体规划, (略) 发展不冲突。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二氧戊环生产装置区不凝气全部经二级水吸收后送到聚*醛装置焚烧炉燃烧排放;罐区废气设置氮封,后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生产装置区二级水吸收后送到聚*醛装置焚烧炉燃烧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物料采取密闭储存、装卸、输送措施,控制各环节废气排放。
根据分析,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和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项目采用设备密闭、加强有组织收集、加强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实行LDAR技术与制度、加强车间装置区检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处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等标准中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改建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外沟渠;初期雨水由18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鲁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定期排入 (略) 聚*醛装置稀醛回收单元进一步回收处理后排入鲁化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根据不同的噪声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如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预留足够衰减距离、采用先进设备、加装消音器等多种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措施可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合成反应釜残液、碱回收有机废液和脱重塔重组分,经管道送至罐区有机废液储罐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5、风险
本项目原料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各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消防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有害气体泄露报警装置,确保气体泄露后可及时发现,防止有害气体泄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改建项目依托 (略) 厂区事故水池,容积*m3,用以事故状态下消防、事故废水收集,确保事故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在落实三级防控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略) 总体规划要求,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 (略)
地址: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优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为:
http://**_yexVkzsQSLd (提取码:99b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 (略) 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 (略) 络链接为:
http://**_yexVkzsQSLd (提取码:99b1)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山东鲁 (略)
2024年5月10日
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木石镇驻地, (略) 院内
建设单位:山东鲁 (略)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利用山东鲁 (略) 厂区内现有6000吨/年二氧戊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在其现有工程建设基础上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建成后装置二氧戊环产能由6000t/a提高到为8000t/a。同时对现有液碱回用装置进行改造设计,改造完成后可大幅减少外购液碱消耗量,提高物料回用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改建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产品、选用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属允许建设项目,且项目已通过备案(2311-*-89-0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改建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内,项目属于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符合园区入区行业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园区总体发展 (略) 城市总体规划, (略) 发展不冲突。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二氧戊环生产装置区不凝气全部经二级水吸收后送到聚*醛装置焚烧炉燃烧排放;罐区废气设置氮封,后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生产装置区二级水吸收后送到聚*醛装置焚烧炉燃烧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物料采取密闭储存、装卸、输送措施,控制各环节废气排放。
根据分析,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和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项目采用设备密闭、加强有组织收集、加强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实行LDAR技术与制度、加强车间装置区检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处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等标准中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改建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外沟渠;初期雨水由18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鲁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定期排入 (略) 聚*醛装置稀醛回收单元进一步回收处理后排入鲁化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根据不同的噪声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如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预留足够衰减距离、采用先进设备、加装消音器等多种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措施可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合成反应釜残液、碱回收有机废液和脱重塔重组分,经管道送至罐区有机废液储罐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5、风险
本项目原料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各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消防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有害气体泄露报警装置,确保气体泄露后可及时发现,防止有害气体泄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改建项目依托 (略) 厂区事故水池,容积*m3,用以事故状态下消防、事故废水收集,确保事故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在落实三级防控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8000吨/年二氧戊环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略) 总体规划要求,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 (略)
地址: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优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为:
http://**_yexVkzsQSLd (提取码:99b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 (略) 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 (略) 络链接为:
http://**_yexVkzsQSLd (提取码:99b1)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山东鲁 (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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