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024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略)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根据《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抽查。为做好此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我局年度执法计划,为避免重复执法,确定以下抽查比例:①围场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信用风险为C级的企业抽取100%。②围场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信用风险为B级的企业抽取100%。
三、抽查实施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健局、环保局
四、检查事项
各参加单位依据本部门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应急管理局);
2、公示信息、登记事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
3、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消防救援大队);
4、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气象局);
5、 (略) 场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局);
6、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环保局);
7、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卫健局);
8、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等相关事项的监管(公安局)。
五、组织实施
1、运用“河北 (略) ”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任检查组组长,并由检查组长负责逐户通知所检查的企业,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准备充分后实施现场检查。
3、各抽查部门通过“河北 (略) ”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双随机现地核查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4、各抽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由检查组组长将本组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抽查单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结束后,立即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河北 (略) (略) 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组组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各参与抽查工作的部门要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名单、实地检查,督促进度、汇总上报检查结果等工作。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每个检查组检查完后,各抽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检查结果统计表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送至各检查组牵头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略)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根据《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抽查。为做好此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我局年度执法计划,为避免重复执法,确定以下抽查比例:①围场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信用风险为C级的企业抽取100%。②围场县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信用风险为B级的企业抽取100%。
三、抽查实施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健局、环保局
四、检查事项
各参加单位依据本部门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应急管理局);
2、公示信息、登记事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
3、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消防救援大队);
4、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气象局);
5、 (略) 场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局);
6、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环保局);
7、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卫健局);
8、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等相关事项的监管(公安局)。
五、组织实施
1、运用“河北 (略) ”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任检查组组长,并由检查组长负责逐户通知所检查的企业,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准备充分后实施现场检查。
3、各抽查部门通过“河北 (略) ”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双随机现地核查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4、各抽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由检查组组长将本组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抽查单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结束后,立即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河北 (略) (略) 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组组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各参与抽查工作的部门要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名单、实地检查,督促进度、汇总上报检查结果等工作。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每个检查组检查完后,各抽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检查结果统计表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送至各检查组牵头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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