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郑州巩义衡兴110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郑州巩义衡兴110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郑州巩义衡兴 110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 河南郑州巩义衡兴 110 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 | (略) 回郭镇 | 湖北君邦 (略) | 本项 (略) 回郭镇,扩建项目。本期在衡兴110kV 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个110kV 出线间隔,占用北数第二、第五出线间隔,不新征地。 | 电磁环境:运营期加强巡查和检查,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噪声:做好站内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衡兴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郑州巩义衡兴 110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 河南郑州巩义衡兴 110 千伏变电站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 | (略) 回郭镇 | 湖北君邦 (略) | 本项 (略) 回郭镇,扩建项目。本期在衡兴110kV 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个110kV 出线间隔,占用北数第二、第五出线间隔,不新征地。 | 电磁环境:运营期加强巡查和检查,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噪声:做好站内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衡兴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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