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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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8期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8期)

2024年,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乐翻拌小吃店销售的土豆粉(湿粉条)。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8公斤,货值330元,已销售9.72公斤,库存1.08公斤,封存1.08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略) 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正鑫旺土豆粉(湿粉条)6袋(生产日期:2023/12/10,生产商: (略) ,净含量:180克);罚款500元。

2.雨花台区永 (略) 店销售的生姜。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3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特此公告。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8期)

2024年,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雨花台区乐翻拌小吃店销售的土豆粉(湿粉条)。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8公斤,货值330元,已销售9.72公斤,库存1.08公斤,封存1.08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略) 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正鑫旺土豆粉(湿粉条)6袋(生产日期:2023/12/10,生产商: (略) ,净含量:180克);罚款500元。

2.雨花台区永 (略) 店销售的生姜。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3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特此公告。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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