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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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6月5日起,截止2024年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新城LG-C-15-C地块)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于2022年3月29日 (略) (略) 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203-*-99-01-*。项目总投资为*元,总用地面积4447m2,总建筑面积*.93m2,共有员工50人,3班24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1#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335m

2

2#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416m

3

1#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东北侧

约1668m

4

中心首府

西南侧

约693m

5

石路社区

西北侧

约1999m

6

泮河平安村

西侧

约724m

7

(略) 社区

西北侧

约1829m

8

舥艚村

东南侧

约1369m

9

老陡门社区

东南侧

约2068m

10

方城浦村

东南侧

约2264m

11

浃底社区

东南侧

约2051m

12

三园社区

南侧

约2057m

13

乾头村社区

西南侧

约1894m

14

七星社区

南侧

约1193m

15

水心村

西南侧

约2140m

16

新桥村

西南侧

约2029m

17

林家庄村

西南侧

约1593m

18

龙港十四中

东南侧

约768m

19

舥艚第一小学

南侧

约1284m

20

童之乐幼儿园

西北侧

约2230m

21

舥艚第二小学

东南侧

约1843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东侧

约181m

2

东海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 (略) (略) 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井化粪池预处理后即 (略) (略) 纳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影响不大。故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旋转式蓄热燃烧炉(RTO)设备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SO2、NOX和PM10(颗粒物)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故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旋转式蓄热燃烧炉(RTO)设备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和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8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6月5日~6月19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6月5日起,截止2024年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新城LG-C-15-C地块)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于2022年3月29日 (略) (略) 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203-*-99-01-*。项目总投资为*元,总用地面积4447m2,总建筑面积*.93m2,共有员工50人,3班24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亿只高阻隔包装袋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1#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335m

2

2#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416m

3

1#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东北侧

约1668m

4

中心首府

西南侧

约693m

5

石路社区

西北侧

约1999m

6

泮河平安村

西侧

约724m

7

(略) 社区

西北侧

约1829m

8

舥艚村

东南侧

约1369m

9

老陡门社区

东南侧

约2068m

10

方城浦村

东南侧

约2264m

11

浃底社区

东南侧

约2051m

12

三园社区

南侧

约2057m

13

乾头村社区

西南侧

约1894m

14

七星社区

南侧

约1193m

15

水心村

西南侧

约2140m

16

新桥村

西南侧

约2029m

17

林家庄村

西南侧

约1593m

18

龙港十四中

东南侧

约768m

19

舥艚第一小学

南侧

约1284m

20

童之乐幼儿园

西北侧

约2230m

21

舥艚第二小学

东南侧

约1843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东侧

约181m

2

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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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 (略) (略) 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井化粪池预处理后即 (略) (略) 纳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影响不大。故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旋转式蓄热燃烧炉(RTO)设备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SO2、NOX和PM10(颗粒物)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故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旋转式蓄热燃烧炉(RTO)设备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和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8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6月5日~6月19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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