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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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告

为解决我局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部署,根据《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连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 (略) 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措施,解决保护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实现全局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

(一)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不够等问题。

(二)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规范保护区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把推行“三项制度”与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要符合标准。同时,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四)改进保护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保护区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敷衍塞责、态度狂妄、言行粗鲁等现象;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强化对保护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前基本结束。

(一)自清自查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聚集本系统行政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本系统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6日至8月31日)。组织对本系统自清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检查评估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司法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对我局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地址: (略) 连 (略) 3号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电话:0429-*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为解决我局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部署,根据《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连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 (略) 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措施,解决保护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实现全局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

(一)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不够等问题。

(二)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规范保护区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把推行“三项制度”与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要符合标准。同时,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四)改进保护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保护区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敷衍塞责、态度狂妄、言行粗鲁等现象;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强化对保护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前基本结束。

(一)自清自查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聚集本系统行政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本系统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6日至8月31日)。组织对本系统自清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检查评估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司法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对我局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地址: (略) 连 (略) 3号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电话:0429-*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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