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计之都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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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计之都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3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6-03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0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325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gzMB2C*B*
日期 2024-06-03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8号
用地位置 鹤龙街鹤边村
建设位置 鹤龙街鹤边村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972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53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237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批准拨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3240号文附图为准。
附加说明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3240号、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2〕22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号、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8号文核发此证。 2.该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共扣减留用地指标7453平方米,其中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2〕22号指标函4326平方米、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号指标函3127平方米。 3.项目用地 (略) 用地面积53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237平方米不得改变规划用途, (略) 建设需要。 4.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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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3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6-03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0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325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gzMB2C*B*
日期 2024-06-03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设计之都AB*地块(鹤边村留用地)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8号
用地位置 鹤龙街鹤边村
建设位置 鹤龙街鹤边村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972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53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237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批准拨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3240号文附图为准。
附加说明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3240号、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2〕22号、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号、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4〕28号文核发此证。 2.该 (略) 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共扣减留用地指标7453平方米,其中扣减穗云规划资源留〔2022〕22号指标函4326平方米、穗云规划资源留〔2023〕6号指标函3127平方米。 3.项目用地 (略) 用地面积53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237平方米不得改变规划用途, (略) 建设需要。 4.用地范围内如涉及文物保护、古墓、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大树、老树等历史文化保护事宜,需征求文物保护、园林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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