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78号1号楼3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深蓝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选址于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78 号 1 号楼 3 楼(22°53′47.953″N,113°48′17.571″E)建设“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从事塑料外壳、五金外 壳生产,年产量分别为*件、*件。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325m2,建筑面积 332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部分: 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TVOC,经密闭车间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丝印、移印、UV打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总VOCS,密闭车间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部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最后引至城镇处理后排放。水帘柜、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以外的有资 (略) 回收处理。 三、噪声部分: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废部分: 项目一般工 (略) 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6-0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 (略) (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78号1号楼3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深蓝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选址于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78 号 1 号楼 3 楼(22°53′47.953″N,113°48′17.571″E)建设“东莞市亿道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从事塑料外壳、五金外 壳生产,年产量分别为*件、*件。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325m2,建筑面积 332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部分: 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TVOC,经密闭车间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丝印、移印、UV打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总VOCS,密闭车间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部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最后引至城镇处理后排放。水帘柜、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以外的有资 (略) 回收处理。 三、噪声部分: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废部分: 项目一般工 (略) 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6-0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 (略) (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