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洲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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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洲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

张家港后塍街道高 (略) 999号

苏州中洲 (略)

苏州 (略)

苏州中洲 (略) 租赁高桥村现有厂房6000m2、空地6000m2和1100m2的办公室,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台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和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①工艺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及喷漆房未收集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②喷漆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③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 (略) 给排水公司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执行金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经厂房建筑物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外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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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

张家港后塍街道高 (略) 999号

苏州中洲 (略)

苏州 (略)

苏州中洲 (略) 租赁高桥村现有厂房6000m2、空地6000m2和1100m2的办公室,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台新能源机组集成配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和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①工艺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及喷漆房未收集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②喷漆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③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 (略) 给排水公司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执行金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经厂房建筑物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外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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