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启启普联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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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启启普联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启启普联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启启普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启启普 (略) 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启启普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A-058-02号地块艾瑞克斯科技产业园27栋1楼、2楼

环评机构:

(略) 锐 (略)

项目概况:

迁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01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5.2平方米,本迁扩建项目年生产铝制品加工件784吨,吸塑盒*个(自用)。项目员工人数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吸塑、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中排放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 (略) 回收处理;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导轨油、废机油、废导轨油桶、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金属碎屑、废锡膏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启启普联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启启普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启启普 (略) 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启启普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A-058-02号地块艾瑞克斯科技产业园27栋1楼、2楼

环评机构:

(略) 锐 (略)

项目概况:

迁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01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5.2平方米,本迁扩建项目年生产铝制品加工件784吨,吸塑盒*个(自用)。项目员工人数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吸塑、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中排放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 (略) 回收处理;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导轨油、废机油、废导轨油桶、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金属碎屑、废锡膏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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