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库车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库车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向社 (略)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踊跃报名,参与项目。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7月底。
二、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小麦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社会化服务或部分环节服务面积不低于*亩,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
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列入中 (略) 主体名录库(详见新农办经〔2020〕56号),且在当地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备案。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服组织提供农机手签订协议、场地设备照片等印证材料为准。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等),财务管理规范(代理会计记账,按合作社会计科目做账),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以服务组织提供章程、制度、财务报表、开户许可证等印证材料为准。
4.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使用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围绕服务作物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等印证材料为准。
5. (略) 域内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以服务组织提供农户满意度佐证材料或服务对象出具证明等印证材料为准。
三、申报资料
(一)《 (略)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体公章)。
(三)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申报主体应对以上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服务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主体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乡(镇)审核推荐(申报表签署意见及盖章)后,申报主体携带相关 (略) 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上报。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9日18时止。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阿布力克木·艾散 *
五、其他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培训学员、纳入各地人才库或辅导员名录人员的所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自愿申请,乡(镇)推荐,经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后确定项目主体。项目其他本公告未列明事项, (略) 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局索取相关文件资料。
(略) 农业农村局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2024年6月4日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向社 (略)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踊跃报名,参与项目。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7月底。
二、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小麦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社会化服务或部分环节服务面积不低于*亩,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
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列入中 (略) 主体名录库(详见新农办经〔2020〕56号),且在当地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备案。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服组织提供农机手签订协议、场地设备照片等印证材料为准。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等),财务管理规范(代理会计记账,按合作社会计科目做账),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以服务组织提供章程、制度、财务报表、开户许可证等印证材料为准。
4.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使用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围绕服务作物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等印证材料为准。
5. (略) 域内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以服务组织提供农户满意度佐证材料或服务对象出具证明等印证材料为准。
三、申报资料
(一)《 (略)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体公章)。
(三)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申报主体应对以上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服务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主体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乡(镇)审核推荐(申报表签署意见及盖章)后,申报主体携带相关 (略) 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上报。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9日18时止。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阿布力克木·艾散 *
五、其他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培训学员、纳入各地人才库或辅导员名录人员的所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自愿申请,乡(镇)推荐,经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后确定项目主体。项目其他本公告未列明事项, (略) 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局索取相关文件资料。
(略) 农业农村局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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