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2024年6月3日,余庆县人民政府作出《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现将该决定书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如不服从该决定书,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

2024年6月5日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doc

2024年6月3日,余庆县人民政府作出《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现将该决定书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如不服从该决定书,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余庆县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

2024年6月5日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终止执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余府行征决〔2024〕2号).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