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融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融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日

项目名称: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镇新蔡工业园内琪嘉路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1475平方米,依托租赁安徽金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拟建设钢结构、彩钢瓦、C型钢生产线,拟购置抛丸机、电焊机、矫正机、切割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5000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淮 (略) 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晾干废气、食堂油烟。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采取“车间封闭+集气设施收集(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取“抛丸机进出口设置软帘+管道收集(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采取喷漆房封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经“过滤棉(对漆雾的处理效率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为90%)”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高度15m);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2001)》。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略) 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代码:2211-*-04-01-*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日

项目名称:融科钢结构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镇新蔡工业园内琪嘉路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1475平方米,依托租赁安徽金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拟建设钢结构、彩钢瓦、C型钢生产线,拟购置抛丸机、电焊机、矫正机、切割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5000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淮 (略) 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晾干废气、食堂油烟。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采取“车间封闭+集气设施收集(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取“抛丸机进出口设置软帘+管道收集(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采取喷漆房封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经“过滤棉(对漆雾的处理效率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为90%)”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高度15m);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2001)》。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略) 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代码:2211-*-04-01-*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