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
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 (略) 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956号)要求,作为项目地区现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3月, (略) 民政局印发了《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第一批)分配意见的函》(2023-127),《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意见(第二批)的函》(2023-226),分别下达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57.*元和266.*元,共计323.*元。清水河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清水河县民政局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数第一批57.*元和第二批266.*元)。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3年12月底,项目实际执行288.*元,预算执行率达89.20%。其中,第一批资金实际执行*元,预算执行率达96%;第二批资金实际执行233.*元,预算执行率达87.74%,结余部分我单位将于本年度交回财政。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现象。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在财政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水河县民政局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服务对象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基础老年用品配置,其中包括增加多类型手杖共计695个、多类型轮椅/助行器3270件、助听器1850件、自助进食器155件、防走失装置420件;信息化改造, (略) 络连接紧急呼叫、体征监测、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下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587张。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336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36人次,按照上门要求全面完成服务任务。
(2)质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已完成建设的587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已完成336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
(3)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家庭养老床位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有序实施,计划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际施工完成时间为2023年7月。清水河县民政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40%,6月底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7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评估。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值为323.*元,实际完成288.*元,全部拨付。其中,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4500元建床资助,适老化改造部分给予2500元的一次性资助,信息化改造部分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清水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家庭养老床位新增587张,实现零突破,累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达336人次。下一部将继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的后续支持。
(2)可持续影响
养老体系更加完善,补充了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空白,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基层数据支持。推动服务的选择面更广、适用度更高、实用性更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满意度调查,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情况符合绩效总体目标。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策,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快建立示范性居家 (略) 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四大行动”,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及项目推进“红黑榜”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清水河县民政局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略) 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4年6月4日
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
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 (略) 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956号)要求,作为项目地区现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3月, (略) 民政局印发了《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第一批)分配意见的函》(2023-127),《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意见(第二批)的函》(2023-226),分别下达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57.*元和266.*元,共计323.*元。清水河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清水河县民政局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数第一批57.*元和第二批266.*元)。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3年12月底,项目实际执行288.*元,预算执行率达89.20%。其中,第一批资金实际执行*元,预算执行率达96%;第二批资金实际执行233.*元,预算执行率达87.74%,结余部分我单位将于本年度交回财政。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现象。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在财政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水河县民政局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服务对象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基础老年用品配置,其中包括增加多类型手杖共计695个、多类型轮椅/助行器3270件、助听器1850件、自助进食器155件、防走失装置420件;信息化改造, (略) 络连接紧急呼叫、体征监测、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下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587张。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336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36人次,按照上门要求全面完成服务任务。
(2)质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已完成建设的587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已完成336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
(3)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家庭养老床位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有序实施,计划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际施工完成时间为2023年7月。清水河县民政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40%,6月底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7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评估。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值为323.*元,实际完成288.*元,全部拨付。其中,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4500元建床资助,适老化改造部分给予2500元的一次性资助,信息化改造部分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清水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家庭养老床位新增587张,实现零突破,累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达336人次。下一部将继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的后续支持。
(2)可持续影响
养老体系更加完善,补充了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空白,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基层数据支持。推动服务的选择面更广、适用度更高、实用性更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满意度调查,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情况符合绩效总体目标。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策,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快建立示范性居家 (略) 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四大行动”,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及项目推进“红黑榜”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清水河县民政局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略) 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4年6月4日
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
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 (略) 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956号)要求,作为项目地区现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3月, (略) 民政局印发了《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第一批)分配意见的函》(2023-127),《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意见(第二批)的函》(2023-226),分别下达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57.*元和266.*元,共计323.*元。清水河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清水河县民政局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数第一批57.*元和第二批266.*元)。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3年12月底,项目实际执行288.*元,预算执行率达89.20%。其中,第一批资金实际执行*元,预算执行率达96%;第二批资金实际执行233.*元,预算执行率达87.74%,结余部分我单位将于本年度交回财政。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现象。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在财政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水河县民政局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服务对象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基础老年用品配置,其中包括增加多类型手杖共计695个、多类型轮椅/助行器3270件、助听器1850件、自助进食器155件、防走失装置420件;信息化改造, (略) 络连接紧急呼叫、体征监测、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下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587张。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336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36人次,按照上门要求全面完成服务任务。
(2)质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已完成建设的587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已完成336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
(3)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家庭养老床位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有序实施,计划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际施工完成时间为2023年7月。清水河县民政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40%,6月底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7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评估。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值为323.*元,实际完成288.*元,全部拨付。其中,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4500元建床资助,适老化改造部分给予2500元的一次性资助,信息化改造部分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清水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家庭养老床位新增587张,实现零突破,累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达336人次。下一部将继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的后续支持。
(2)可持续影响
养老体系更加完善,补充了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空白,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基层数据支持。推动服务的选择面更广、适用度更高、实用性更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满意度调查,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情况符合绩效总体目标。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策,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快建立示范性居家 (略) 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四大行动”,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及项目推进“红黑榜”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清水河县民政局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略) 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4年6月4日
清水河县民政局关于
上报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 (略) 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956号)要求,作为项目地区现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3月, (略) 民政局印发了《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第一批)分配意见的函》(2023-127),《关于 (略) 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意见(第二批)的函》(2023-226),分别下达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57.*元和266.*元,共计323.*元。清水河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清水河县民政局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数第一批57.*元和第二批266.*元)。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3年12月底,项目实际执行288.*元,预算执行率达89.20%。其中,第一批资金实际执行*元,预算执行率达96%;第二批资金实际执行233.*元,预算执行率达87.74%,结余部分我单位将于本年度交回财政。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现象。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在财政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水河县民政局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服务对象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基础老年用品配置,其中包括增加多类型手杖共计695个、多类型轮椅/助行器3270件、助听器1850件、自助进食器155件、防走失装置420件;信息化改造, (略) 络连接紧急呼叫、体征监测、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下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587张。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336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36人次,按照上门要求全面完成服务任务。
(2)质量指标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已完成建设的587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已完成336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
(3)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家庭养老床位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有序实施,计划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际施工完成时间为2023年7月。清水河县民政局按照项目实际进度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40%,6月底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7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评估。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值为323.*元,实际完成288.*元,全部拨付。其中,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4500元建床资助,适老化改造部分给予2500元的一次性资助,信息化改造部分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清水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家庭养老床位新增587张,实现零突破,累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达336人次。下一部将继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的后续支持。
(2)可持续影响
养老体系更加完善,补充了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空白,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基层数据支持。推动服务的选择面更广、适用度更高、实用性更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满意度调查,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情况符合绩效总体目标。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策,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快建立示范性居家 (略) 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四大行动”,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及项目推进“红黑榜”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清水河县民政局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略) 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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