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拟对坪地营迤岔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拟对坪地营迤岔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通 讯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 (略) 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2024年5月24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坪地营迤岔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巧家县老店镇大岩洞村 |
建设单位 | 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83h㎡,交流侧装机容量1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12.*MWp(DC),25年运行期内多 (略) 电量为1590.*kWh,25年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05.32h。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85Wp单晶硅双面太阳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共建设3个光伏子方阵,其中3.9MW子阵1个,3.2MW子阵2个。本项目光伏区通过1回35k (略) 汇集电力接入海坝220kV升压站。海坝220kV升压站位于本项目西侧2.6km处,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97.*元,环保投资占比3.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值班人员的生活污水; (二)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厨房油烟和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的异味; (三)声环境:施工 (略) 修建、升压站和逆变站建设、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噪声源以及内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四)固废:弃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1.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2.在每个施工营地内设置一个小型油水分离器和1座2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3.在移动式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4.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各设置临时沉砂池;道路工程区布设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5.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脚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6.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部及周边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现场出 (略) 进行硬化,可采 (略) 。对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略) 应保持平整,设 (略) 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 (略) 清洁、运行状态良好;2.对施工区进行洒水降尘,对裸露和散体物料堆放区 (略) 进行临时遮盖,对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3.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4.炊事时产生的油烟由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后外排;5.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盖式垃圾桶收集过程产生臭气的较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3.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4.升压站设置围墙,主变压器居中设置,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阻隔;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至弃渣场;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3.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盒、废包装袋、废塑料泡沫,该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全部收集后外售;4.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以及光伏电池组件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电池组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所用单晶硅电池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综合内设置专门的贮存室,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理;5.箱式变压器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项目内应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本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业种植和放牧保留合理的空间;2.实施牧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牧草等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草本植物;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七)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通 讯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 (略) 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2024年5月24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坪地营迤岔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巧家县老店镇大岩洞村 |
建设单位 | 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83h㎡,交流侧装机容量1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12.*MWp(DC),25年运行期内多 (略) 电量为1590.*kWh,25年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05.32h。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85Wp单晶硅双面太阳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共建设3个光伏子方阵,其中3.9MW子阵1个,3.2MW子阵2个。本项目光伏区通过1回35k (略) 汇集电力接入海坝220kV升压站。海坝220kV升压站位于本项目西侧2.6km处,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97.*元,环保投资占比3.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值班人员的生活污水; (二)大气环境: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厨房油烟和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的异味; (三)声环境:施工 (略) 修建、升压站和逆变站建设、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噪声源以及内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四)固废:弃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1.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2.在每个施工营地内设置一个小型油水分离器和1座2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3.在移动式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4.项目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各设置临时沉砂池;道路工程区布设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5.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脚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6.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部及周边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现场出 (略) 进行硬化,可采 (略) 。对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略) 应保持平整,设 (略) 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 (略) 清洁、运行状态良好;2.对施工区进行洒水降尘,对裸露和散体物料堆放区 (略) 进行临时遮盖,对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3.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4.炊事时产生的油烟由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后外排;5.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盖式垃圾桶收集过程产生臭气的较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3.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4.升压站设置围墙,主变压器居中设置,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阻隔;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至弃渣场;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3.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盒、废包装袋、废塑料泡沫,该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全部收集后外售;4.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以及光伏电池组件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电池组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所用单晶硅电池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综合内设置专门的贮存室,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理;5.箱式变压器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项目内应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本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业种植和放牧保留合理的空间;2.实施牧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牧草等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草本植物;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七)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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