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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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下浮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灾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下浮8%);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整改期间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 月5日至 2024 年6月12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至 17 时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福建 (略) (建宁县濉溪镇茶博园2号楼3单元208室 联系人:俞先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5: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宁县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茶博园2号楼3单元208室

电话:*

联系人:俞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 名称: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联系电话:0598-*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下浮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灾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 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融合佳苑滑坡治理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下浮8%);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整改期间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 月5日至 2024 年6月12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至 17 时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福建 (略) (建宁县濉溪镇茶博园2号楼3单元208室 联系人:俞先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5: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宁县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茶博园2号楼3单元208室

电话:*

联系人:俞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 名称: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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