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新建铜仁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新建铜仁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文本内容将根据公众、单位、团体等各方意见,在下阶段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工程概况
新建铜仁 (略) 位于湖南省湘西州和 (略) 境内,线路起自 (略) 凤凰古城站,途经凤凰县、 (略) 碧江区,止 (略) 铜仁站,新建正线全长52.102km,其中湖南省境内长度33.158km、贵州省境内长度18.944km。
工程技术标准为双线高 (略) ,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h。正线铺设跨区 (略) ,一般地段铺设有砟轨道; (略) 基长度8.425km、桥梁长度24.039km、隧道长度19.638km,桥隧比为83.83%;工程共设置车站3座(凤凰古城站、铜仁北站和铜仁站),新建牵引变电所1座。建设总工期4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表获取方式
(一)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zag5
(二)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稿存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处,可前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工程沿线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雨 (略) 1001号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2.建设单位: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 (略) 27号锦苑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856-*
电子邮箱:*@*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铁第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大 (略) 9号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
六、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主要征求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振动、固废、电磁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法。
(4)对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个人信息只用于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进行公开。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建铜仁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新建铜仁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文本内容将根据公众、单位、团体等各方意见,在下阶段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工程概况
新建铜仁 (略) 位于湖南省湘西州和 (略) 境内,线路起自 (略) 凤凰古城站,途经凤凰县、 (略) 碧江区,止 (略) 铜仁站,新建正线全长52.102km,其中湖南省境内长度33.158km、贵州省境内长度18.944km。
工程技术标准为双线高 (略) ,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h。正线铺设跨区 (略) ,一般地段铺设有砟轨道; (略) 基长度8.425km、桥梁长度24.039km、隧道长度19.638km,桥隧比为83.83%;工程共设置车站3座(凤凰古城站、铜仁北站和铜仁站),新建牵引变电所1座。建设总工期4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表获取方式
(一)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zag5
(二)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稿存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处,可前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工程沿线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雨 (略) 1001号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2.建设单位: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 (略) 27号锦苑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856-*
电子邮箱:*@*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铁第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大 (略) 9号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
六、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主要征求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振动、固废、电磁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法。
(4)对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个人信息只用于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进行公开。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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