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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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对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晓美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龙马潭区安宁 (略) 88号3楼304室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鑫嘉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D5WKE113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4〕1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4〕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鑫嘉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一心街2号,占地面积2675m2,新建一条瓷砖贴合材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7300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车间清洁喷淋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 (略) 门店化粪池预 (略) (略) ,输送至二道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堆料、投料、搅拌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储罐、搅拌机、成品仓均为密闭结构,置于密闭厂房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气体通过吸尘风管连接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子及外加剂投料口设置集尘罩,产生的含尘气体通过吸尘风管连接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六、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3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4/6/3

有效期自

2024/6/3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K

备注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对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晓美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龙马潭区安宁 (略) 88号3楼304室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鑫嘉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D5WKE113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4〕1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4〕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鑫嘉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鑫嘉斯伯年产7300吨室内装修瓷砖贴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一心街2号,占地面积2675m2,新建一条瓷砖贴合材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7300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车间清洁喷淋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 (略) 门店化粪池预 (略) (略) ,输送至二道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堆料、投料、搅拌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储罐、搅拌机、成品仓均为密闭结构,置于密闭厂房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气体通过吸尘风管连接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子及外加剂投料口设置集尘罩,产生的含尘气体通过吸尘风管连接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六、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3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4/6/3

有效期自

2024/6/3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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