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航天基地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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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航天基地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30宗地位 (略) 以东,航天基地水质净化科普教育公园以南,包茂高速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24.87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屈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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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宗地位 (略) 以东,航天基地水质净化科普教育公园以南,包茂高速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24.87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屈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30宗地位 (略) 以东,航天基地水质净化科普教育公园以南,包茂高速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24.87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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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屈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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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宗地位 (略) 以东,航天基地水质净化科普教育公园以南,包茂高速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24.87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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