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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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

建设地点

(略) 关岭县岗乌镇、沙营镇

建设单位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 (略) (略) 关岭县岗乌镇和沙营镇境内,总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计划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容量为5500kVA。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之间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通过4回集电线路接入拟建220kV*坝升压站35kV侧母线,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810.3h,平均年上网电量约1.81033亿kW?h,项目总占地面积*m2,其中永久占地16873m2,临时占地*m2。项目输变电、电缆和升压站辐射内容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农肥,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共设置5个弃渣场,渣场在使用时需要先行建设拦挡措施和周边截排水沟,布设上游的截水沟,截水沟出口处的沉沙池,在弃渣场下部布置浆砌石挡渣墙,对表土临时堆放区域布设临时拦挡,临时苫盖。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坝升压站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t/h,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及周边林木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油烟依托*坝升压站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处理,排放浓度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蓄电池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生态影响保护措施。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区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控制工程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弃渣场要做到先拦挡后堆存同时还需要做一定的压实处理,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以及扬尘量,施工结束后及时通过工程措施复垦为绿地;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上布置规划,风电场内的检修专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项目建设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山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时占地破坏的山地尽最大可能恢复植被,加大绿化面积,降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场

建设地点

(略) 关岭县岗乌镇、沙营镇

建设单位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关岭县岗乌镇老屯坡风电 (略) (略) 关岭县岗乌镇和沙营镇境内,总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计划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容量为5500kVA。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之间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通过4回集电线路接入拟建220kV*坝升压站35kV侧母线,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810.3h,平均年上网电量约1.81033亿kW?h,项目总占地面积*m2,其中永久占地16873m2,临时占地*m2。项目输变电、电缆和升压站辐射内容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农肥,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共设置5个弃渣场,渣场在使用时需要先行建设拦挡措施和周边截排水沟,布设上游的截水沟,截水沟出口处的沉沙池,在弃渣场下部布置浆砌石挡渣墙,对表土临时堆放区域布设临时拦挡,临时苫盖。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坝升压站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t/h,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及周边林木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油烟依托*坝升压站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处理,排放浓度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蓄电池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生态影响保护措施。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区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控制工程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弃渣场要做到先拦挡后堆存同时还需要做一定的压实处理,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以及扬尘量,施工结束后及时通过工程措施复垦为绿地;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上布置规划,风电场内的检修专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项目建设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山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时占地破坏的山地尽最大可能恢复植被,加大绿化面积,降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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