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削工具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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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削工具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切削工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 (略) 1
建设单位: 宝利锋(山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项目概况: 宝利锋(山东) (略)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 (略) 19 号(原开 (略) 591 号),主要从事金属工具的制造和销售。公司租赁青 (略) 办公楼和厂房建设切削工具制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51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纯水清洗废水经低温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水喷砂工序,高浓度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处置;水喷砂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 (略) (略) ,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上述指标还应满足镰湾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喷砂机设备运行过程全密闭,经设备自带的防静电高效滤筒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清洗剂、试剂)、预处理废液、预处理废槽渣、高浓度废液分类暂存于现有的24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砂、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暂存于现有的18m2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 (略) 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切削工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 (略) 1
建设单位: 宝利锋(山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项目概况: 宝利锋(山东) (略)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 (略) 19 号(原开 (略) 591 号),主要从事金属工具的制造和销售。公司租赁青 (略) 办公楼和厂房建设切削工具制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51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纯水清洗废水经低温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水喷砂工序,高浓度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处置;水喷砂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 (略) (略) ,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上述指标还应满足镰湾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喷砂机设备运行过程全密闭,经设备自带的防静电高效滤筒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清洗剂、试剂)、预处理废液、预处理废槽渣、高浓度废液分类暂存于现有的24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砂、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暂存于现有的18m2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 (略) 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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