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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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

  惠城自然资〔2024〕299号

(略) 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申请办理 (略) 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 (略) 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310-*-04-01-*),项目建设内容为结合现有建筑布局建设平急两用的体育公园。本项目已列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惠城区关于贯彻落实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惠城文广旅体通[2023]7号)重点任务。项目建设对 (略) 惠城区综合性大型体育设施 (略) 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的社会活动及社会交往场所具有重要意义。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选 (略) 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项目拟用地总面积6.3570公顷,其中农用地3.6064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2.750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 (略) 自然资源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 (略) 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6月2日。

   (略)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日


  惠城自然资〔2024〕299号

(略) 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申请办理 (略) 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 (略) 惠城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310-*-04-01-*),项目建设内容为结合现有建筑布局建设平急两用的体育公园。本项目已列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惠城区关于贯彻落实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惠城文广旅体通[2023]7号)重点任务。项目建设对 (略) 惠城区综合性大型体育设施 (略) 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的社会活动及社会交往场所具有重要意义。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选 (略) 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项目拟用地总面积6.3570公顷,其中农用地3.6064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2.750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 (略) 自然资源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 (略) 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6月2日。

   (略)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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