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84号) (略) 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黄文旅秘〔2024〕48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专家复核与评审,现将我区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非遗中心办公室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非遗中心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地址: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略) 20号)
电话:0559-*
邮编:*
附件:黄山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xlsx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撰稿人:穆蓉琪??审核人:宋钧)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84号) (略) 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黄文旅秘〔2024〕48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专家复核与评审,现将我区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非遗中心办公室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非遗中心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地址: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略) 20号)
电话:0559-*
邮编:*
附件:黄山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xlsx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撰稿人:穆蓉琪??审核人: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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