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修编的批前公示公告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修编的批前公示公告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均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指导《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更好地编制与实施。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以上华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共计995.76公顷。
二、规划定位与规模
规划从村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并充分于上位规划衔接,依托天生的优良山水格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性开发原则,整合关键要素,依托良好区位优势、 以蓝绿空间为本底 ,整合“山、 水、 林、 田” 资源,打造集特色农业、 生态康养、 乡村旅游为一体的近郊旅游村庄。村庄形象定位为:“绿水青山、 诗画上华”。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比例。
到2035年,耕地用地面积由102.30公顷增加至103.64公顷;林地用地面积由801.07公顷调整至800.82公顷,林地减少主要为发展建设村庄,新增部分居民点建设用地。
到2035年,全域面积约995.76公顷,到2035年,村域建设用地总量51.60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用地面积15.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35%;耕地面积10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0.41%,规划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61.21㎡/人。
四、产业布局规划
(略) :规划通过梳理村庄产业现状,突出产业发展优势,走“农文旅+”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优化产业体系,促进乡村振兴。
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一三产融合:旅游无法脱离第一产单独发生,同时旅游 又对一产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旅游业使 传统农业向特色种植、精品种植转化,提升景观效果;使乡村内传统的粗加手工业转化,开发打造精品旅游纪念品、手工艺术品等。 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将带动第三产业中电商物流、文创开发、品牌效益等发展。
规划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4日
现场公示地点: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公示栏
公众来访及意见反馈: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8- *
电子邮件:*@*63.com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均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指导《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村庄规划(2024-2035)》(修编)更好地编制与实施。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以上华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共计995.76公顷。
二、规划定位与规模
规划从村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并充分于上位规划衔接,依托天生的优良山水格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性开发原则,整合关键要素,依托良好区位优势、 以蓝绿空间为本底 ,整合“山、 水、 林、 田” 资源,打造集特色农业、 生态康养、 乡村旅游为一体的近郊旅游村庄。村庄形象定位为:“绿水青山、 诗画上华”。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比例。
到2035年,耕地用地面积由102.30公顷增加至103.64公顷;林地用地面积由801.07公顷调整至800.82公顷,林地减少主要为发展建设村庄,新增部分居民点建设用地。
到2035年,全域面积约995.76公顷,到2035年,村域建设用地总量51.60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用地面积15.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35%;耕地面积10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0.41%,规划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61.21㎡/人。
四、产业布局规划
(略) :规划通过梳理村庄产业现状,突出产业发展优势,走“农文旅+”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优化产业体系,促进乡村振兴。
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一三产融合:旅游无法脱离第一产单独发生,同时旅游 又对一产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旅游业使 传统农业向特色种植、精品种植转化,提升景观效果;使乡村内传统的粗加手工业转化,开发打造精品旅游纪念品、手工艺术品等。 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将带动第三产业中电商物流、文创开发、品牌效益等发展。
规划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4日
现场公示地点: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公示栏
公众来访及意见反馈: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8- *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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